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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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研究生专项简介

时间:2023-11-20 10:51:53    来源:    点击:

 

在五千多年中华文明深厚基础上开辟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是必由之路。中国式现代化是深深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一种全新人类文明形态,是对现代化路径选择的拓展。中文化源远流长,中华文明博大精深,复兴之路上,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丰厚营养,发挥中华文明所具有突出的连续性、创新性、统一性、包容性、和平性等特性,是加快推动现代化建设的必然选择。更有效地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焕发出更加耀眼的时代光芒,是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必要要求。

为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提高高层次人才自主培养质量,我校特设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研究生专项计划,旨在鼓励和培养更多高素质学生厚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基础,与本学科科学研究和业务实践相互契合,有机结合,互相成就,筑牢持续发展根基,打开创新创造空间,成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素质人才。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能够充分运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宝贵资源探索面向未来的理论和制度创新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选拔方式及指导教师

1.招生计划

根据中华传统优秀文化专项计划培养规划,确定当年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建设周期内,根据项目运行情况、考生报名情况和实际需要动态调整每年招生的学科专业。

2024年招生计划为:硕士研究生20名,博士研究生30名,均为全日制。招生专业及各专业招生计划为:

培养单位名称

专业代码及名称

招生计划

硕士

博士

哲学学院

010101 马克思主义哲学

010102 中国哲学

010103 外国哲学

010105 伦理学

010106 美学

010107 宗教学

0101Z2 国学

16

18

文学院

050101 文艺学

050104 中国古典文献学

2

2

历史学院

060100 考古学

060200 中国史

2

2

法学院

030102 法律史

030104 刑法学

 

2

经济与管理学院

020103 经济史

020104 西方经济学

 

2

信息管理学院

120501 图书馆学

1205Z1 出版发行学

 

2

交叉学院

040201 基础心理学

040203 应用心理学

 

2

合计

20(学院计划内已含)

30(学院计划内已含)

注:实际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最终下达为准,结合导师遴选情况确定。实际录取人数根据生源情况确定。

2024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项将选拔部分强基计划学生进入项目,探索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项与强基计划结合的直博培养模式。

2.选拔方式

硕士研究生以推荐免试和考试招生方式选拔。博士研究生以“申请-考核”方式选拔。详见学校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3.指导教师

在设置了招生计划的学科专业,采取导师个人申报和工作小组推荐结合的方式遴选导师

三、培养特色与课程体系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项研究生的培养必须立足所在二级学科。以二级学科培养方案为基石,形成三个层次课程体系的培养模式:第一层次是专项必修,包括尼山世界儒学中心联合研究生院的课程和研学活动、武汉大学开设一门专项必修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导论》;第二层次是专项选修,在全校范围内遴选10门左右专项选修课,要求专项研究生完成一定选修学分;第三层次是二级学科培养方案课程。

各二级学科制定本学科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项培养方案,由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项工作小组审核,研究生院通过后实施。

四、学制与学习年限

与各招生专业相应层次(硕士、博士研究生)相同。

五、报考条件

除与各招生专业相应层次(硕士、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相同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高度认同和自觉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较高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素养,有向世界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六、选拔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考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项计划的考生,由报考培养单位根据申请者上传的申请材料,对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予准考。

(二)网上报名及网上确认

硕士研究生报考详见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工作公告;博士研究生报考详见武汉大学研究生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三)提交材料

网报成功后,考生须根据各培养单位的招生细则中的规定提交相关材料

(四)初试与复试

与各招生专业相应层次(硕士、博士研究生)的要求相同,详见报考单位通知。

(五)录取

根据招生计划,结合考生志愿及初试、复试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录取规则、录取标准与各招生专业相应层次(硕士、博士研究生)的要求相同。

七、其他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项计划是研究生选拔机制改革探索,服务于培养目标要求,将以教育部最新规定及学校实际情况不断完善,也欢迎广大导师、考生提出意见与建议,共同提高选拔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