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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转发法学院第九届“全国财税法研究生暑期学校”招生简章

时间:2014-04-17 00:00:00    来源:    点击:

第九届“全国财税法研究生暑期学校”

招生简章

主办:武汉大学研究生院、荷兰莱顿大学国际税法中心

承办:武汉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税法研究中心

协办:Loyens & Loeff、中税咨询集团

一、招生对象及规模:

本项目主要面向全国高校法律、财税、会计类的在校研究生。高校教师、财税实务人士可旁听。

本届暑期学校计划招收学员200人,其中:武汉本地学员100人,外地学员100人。

二、课程期间及地点:

上课日期:2014年6月30日--7月9日,共10天。

6月29日报到,7月10日返程。

上课地点:武汉大学法学院大楼

三、课程设计及师资安排:

第一单元:6月30日--7月4日 国际税法理论及实务,以英文讲授为主

主讲教授:Kees van Raad,莱顿大学国际税法中心主任

专题辅导:宋 宁,北京中税咨询集团高级合伙人

张学斌,深圳思迈特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

赵国庆,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副教授

邱冬梅,厦门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香港大学法学院博士后

寇毅敏,北京明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周启光,贝克麦坚时国际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律师

第二单元:7月5日--7月9日 中国税法、财政法、公共财政

高校专家:吴俊培,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

张 馨,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刘剑文,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陈清秀,台湾东吴大学法学院教授

杨小强,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

张荣芳,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

熊 伟,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

实务专家:朱鹏祖,北京鹏祖咨询公司总经理

孙彦民,中税税务师事务所副总裁

李利威,大成律师事务所税务律师

四、报名条件和招生人数:

报名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英语水平:英语达到国家四级或者具有其他相应英语等级证明(如雅思6分以上或托福80分以上);

2.修过税法学和国际税法学课程或者类似课程或有税务实践经验。

同等条件下,先报名者优先录取。由于人数的限制,已经参加过往届暑期课程的学员今年不宜再次申请。

五、课程费用及补贴:

1. 在读研究生免资料费,免学费及报名费,交通费用、食宿费用自理。

2. 外地正式学员将获400元的交通、住宿补贴,凭正式住宿票据或车、船、机票报销。本地学员不享受以上交通和住宿补贴。

3.高校教师每人缴费2000元,含学费、资料费、报名费。

4. 实务界人士每人缴费4000元,含学费、资料费、报名费。

六、考核、结业与奖励

听满所有“国际税法”课程的正式学员,将得到由荷兰莱顿大学国际税法中心颁发的出席证书(certificate of attendance);参加考试且成绩在5分以上的学员(10分制)将获得结业证书(diploma),表明其通过考试;成绩在8分以上的学员将获得荣誉证书(diploma with honors)。

“国际税法阶段”综合成绩第一名的正式学员,通过雅思考试后,将获得2015-2016学年莱顿大学国际税法硕士项目的全额奖学金(约19000欧元);综合成绩位列第2和第3名的学员,将获得2015-2016学年莱顿大学国际税法硕士项目的50%学费奖学金,各8500欧元。可以推迟一年入学。

参加全部课程且考核合格的学员(含旁听生),将得到武汉大学税法研究中心颁发的结业证书。对武汉大学本校学员,按研究生院规定,所修课程可作为选修课计入研究生学历档案。

七、报名方式、截止时间与录取通知

1. 报名人请将填写完整的《全国财税法暑期班报名表》、个人简历、电子版照片(25*35*mm)以及英语水平证明、课程及成绩证明、已发表论文的电子版发送到以下邮箱:whutax2014@126.com。希望到荷兰留学的同学请发送英文简历一份。

若选择通过书面材料提交申请,可将申请材料邮寄到:武汉大学三环公寓FC栋 郭婷婷(收) 邮编:430072 联系电话:18202721192

2. 报名时间:2014年4月18日—2014年5月25日

3. 确定录取的学员名单将于2014年5月30日起公布于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www.gs.whu.edu.cn/)、武汉大学法学院网站(fxy.whu.edu.cn)、武汉大学经济法研究所网站(economiclaw.whu.edu.cn/)以及中国财税法网(www.cftl.cn),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通知本人。

八、联系人

1. 郭婷婷,武汉大学税法研究中心助理,电话:18202721192

2. 杨 磊,武汉大学税法研究中心助理,电话:18062597281

3. 刘 畅,武汉大学税法研究中心助理,电话:18207157298

4. 李 亚,武汉大学税法研究中心助理,电话:15172329741

武汉大学税法研究中心

2014年4月16日

附:课程安排及报名表

课程安排

第一单元:6月30日--7月4日 国际税法理论及实务,以英文讲授为主

主讲教授:Kees van Raad,荷兰莱顿大学国际税法中心主任

一:税收国际管辖权的分配与协调

二:国际法律性双重征税和经济性双重征税

三:国际上消除双重征税的方法

四:国际税收协定与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居民企业

五:国际税收协定与跨国营业利润的课税问题

六:国际税收协定与跨国股息、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的课税问题

七:国际税收协定与工资薪金的课税问题

专题辅导:

宋 宁:双边预约定价经典案例

张学斌、赵国庆:税收协定受益所有人条款与中国反避税

寇毅敏:深入理解税收条约原则--从中国国际税法诉讼案例谈起

邱冬梅:从税收协定角度看中国国际反避税实践

周启光:国际税收筹划在中国

第二单元:7月5日--7月9日 中国税法、财政法、公共财政

吴俊培:分税制改革与中国地方债的走向

张 馨:公共财政视角下财税法的逻辑基础

刘剑文:法治财税与国家治理现代化

陈清秀:税法与私法的关系--基于反避税的视角

陈清秀:税收法定主义的价值、内涵及运用

杨小强:“营改增”的法理、实践与突破

张荣芳:有必要建立单独的社会保障预算吗?

朱鹏祖:税负管控与纳税筹划---法律、税收与会计

孙彦民、李利威:金融创新业务的税制架构

熊 伟:税法学的问题意识与研究路径

第九届“全国财税法研究生暑期学校”

报名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个人身份

(请在对应括号内打ü)

( )本科生

( )硕士生

( )博士生

( ) 高校教师

( )实务部门工作人员

所在院系或工作单位

所学专业

是否学习过税法或从事过税收实务

英语能力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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