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届“全国财税法研究生暑期学校”
招生简章
主办:武汉大学研究生院、荷兰莱顿大学国际税法中心
承办:武汉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税法研究中心
协办:Loyens & Loeff、中税咨询集团
一、招生对象及规模:
本项目主要面向全国高校法律、财税、会计类的在校研究生。高校教师、财税实务人士可旁听。
本届暑期学校计划招收学员200人,其中:武汉本地学员100人,外地学员100人。
二、课程期间及地点:
上课日期:2014年6月30日--7月9日,共10天。
6月29日报到,7月10日返程。
上课地点:武汉大学法学院大楼
三、课程设计及师资安排:
第一单元:6月30日--7月4日 国际税法理论及实务,以英文讲授为主
主讲教授:Kees van Raad,莱顿大学国际税法中心主任
专题辅导:宋 宁,北京中税咨询集团高级合伙人
张学斌,深圳思迈特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
赵国庆,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副教授
邱冬梅,厦门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香港大学法学院博士后
寇毅敏,北京明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周启光,贝克麦坚时国际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律师
第二单元:7月5日--7月9日 中国税法、财政法、公共财政
高校专家:吴俊培,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
张 馨,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刘剑文,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陈清秀,台湾东吴大学法学院教授
杨小强,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
张荣芳,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
熊 伟,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
实务专家:朱鹏祖,北京鹏祖咨询公司总经理
孙彦民,中税税务师事务所副总裁
李利威,大成律师事务所税务律师
四、报名条件和招生人数:
报名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英语水平:英语达到国家四级或者具有其他相应英语等级证明(如雅思6分以上或托福80分以上);
2.修过税法学和国际税法学课程或者类似课程或有税务实践经验。
同等条件下,先报名者优先录取。由于人数的限制,已经参加过往届暑期课程的学员今年不宜再次申请。
五、课程费用及补贴:
1. 在读研究生免资料费,免学费及报名费,交通费用、食宿费用自理。
2. 外地正式学员将获400元的交通、住宿补贴,凭正式住宿票据或车、船、机票报销。本地学员不享受以上交通和住宿补贴。
3.高校教师每人缴费2000元,含学费、资料费、报名费。
4. 实务界人士每人缴费4000元,含学费、资料费、报名费。
六、考核、结业与奖励
听满所有“国际税法”课程的正式学员,将得到由荷兰莱顿大学国际税法中心颁发的出席证书(certificate of attendance);参加考试且成绩在5分以上的学员(10分制)将获得结业证书(diploma),表明其通过考试;成绩在8分以上的学员将获得荣誉证书(diploma with honors)。
“国际税法阶段”综合成绩第一名的正式学员,通过雅思考试后,将获得2015-2016学年莱顿大学国际税法硕士项目的全额奖学金(约19000欧元);综合成绩位列第2和第3名的学员,将获得2015-2016学年莱顿大学国际税法硕士项目的50%学费奖学金,各8500欧元。可以推迟一年入学。
参加全部课程且考核合格的学员(含旁听生),将得到武汉大学税法研究中心颁发的结业证书。对武汉大学本校学员,按研究生院规定,所修课程可作为选修课计入研究生学历档案。
七、报名方式、截止时间与录取通知
1. 报名人请将填写完整的《全国财税法暑期班报名表》、个人简历、电子版照片(25*35*mm)以及英语水平证明、课程及成绩证明、已发表论文的电子版发送到以下邮箱:whutax2014@126.com。希望到荷兰留学的同学请发送英文简历一份。
若选择通过书面材料提交申请,可将申请材料邮寄到:武汉大学三环公寓FC栋 郭婷婷(收) 邮编:430072 联系电话:18202721192
2. 报名时间:2014年4月18日—2014年5月25日
3. 确定录取的学员名单将于2014年5月30日起公布于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www.gs.whu.edu.cn/)、武汉大学法学院网站(fxy.whu.edu.cn)、武汉大学经济法研究所网站(economiclaw.whu.edu.cn/)以及中国财税法网(www.cftl.cn),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通知本人。
八、联系人
1. 郭婷婷,武汉大学税法研究中心助理,电话:18202721192
2. 杨 磊,武汉大学税法研究中心助理,电话:18062597281
3. 刘 畅,武汉大学税法研究中心助理,电话:18207157298
4. 李 亚,武汉大学税法研究中心助理,电话:15172329741
武汉大学税法研究中心
2014年4月16日
附:课程安排及报名表
课程安排
第一单元:6月30日--7月4日 国际税法理论及实务,以英文讲授为主
主讲教授:Kees van Raad,荷兰莱顿大学国际税法中心主任
一:税收国际管辖权的分配与协调
二:国际法律性双重征税和经济性双重征税
三:国际上消除双重征税的方法
四:国际税收协定与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居民企业
五:国际税收协定与跨国营业利润的课税问题
六:国际税收协定与跨国股息、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的课税问题
七:国际税收协定与工资薪金的课税问题
专题辅导:
宋 宁:双边预约定价经典案例
张学斌、赵国庆:税收协定受益所有人条款与中国反避税
寇毅敏:深入理解税收条约原则--从中国国际税法诉讼案例谈起
邱冬梅:从税收协定角度看中国国际反避税实践
周启光:国际税收筹划在中国
第二单元:7月5日--7月9日 中国税法、财政法、公共财政
吴俊培:分税制改革与中国地方债的走向
张 馨:公共财政视角下财税法的逻辑基础
刘剑文:法治财税与国家治理现代化
陈清秀:税法与私法的关系--基于反避税的视角
陈清秀:税收法定主义的价值、内涵及运用
杨小强:“营改增”的法理、实践与突破
张荣芳:有必要建立单独的社会保障预算吗?
朱鹏祖:税负管控与纳税筹划---法律、税收与会计
孙彦民、李利威:金融创新业务的税制架构
熊 伟:税法学的问题意识与研究路径
第九届“全国财税法研究生暑期学校”
报名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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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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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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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身份
(请在对应括号内打ü)
| ( )本科生
( )硕士生
( )博士生
( ) 高校教师
( )实务部门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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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院系或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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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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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学习过税法或从事过税收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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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语能力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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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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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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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及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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