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届武汉大学研究生教育杰出贡献奖
评选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调动我校研究生导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的科学发展,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第二届武汉大学研究生教育杰出贡献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研究生教育杰出贡献奖分为集体奖与个人奖,其中,集体奖以二级学科点为单位进行申报,个人奖的评选范围包括各培养单位活跃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具有指导三届以上博士研究生经历的在编在岗研究生导师(不包括兼职导师)。
具体申报条件参见《武汉大学研究生教育杰出贡献奖评选办法》。
二、评选程序
1、推荐候选对象:各培养单位通过自我推荐和单位推荐的方式推荐候选对象,原则上每个培养单位可推荐个人奖和集体奖候选对象各一名,有多名候选对象的单位可经评审或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的方式排序推荐,并组织相关人员填报《武汉大学研究生教育杰出贡献奖推荐表》(推荐表可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2、学校组织评审委员会,严格评审标准和条件,经评审确定获奖个人及集体,并予以公示。
3、获奖个人及集体经公示无异议,由研究生院上报学校批准后授奖。
三、奖励标准与名额
研究生教育杰出贡献奖每两年评选一次,评选名额为:个人奖0-5名,集体奖0-2名。同时,学校设立专项奖励基金,奖励标准为:个人奖2万元/人,集体奖5-10万元/学科点,并颁发奖励证书。
四、工作要求
研究生教育杰出贡献奖是我校研究生教育最高荣誉奖,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宣传动员与组织推荐工作,并于2014年6月30日前将推荐材料(含电子版)交到研究生院院办303办公室。推荐材料应写明基本情况、主要事迹、重要贡献与成就等,同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要求语言简明扼要,内容实事求是。
联系人:李韵 联系电话:68754046
特此通知
附件1:武汉大学研究生教育杰出贡献奖评选办法.doc
附件2:武汉大学研究生教育杰出贡献奖个人奖申请表.doc
附件3:武汉大学研究生教育杰出贡献奖集体奖申请表.doc
武汉大学
201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