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与专业学位

关于做好《2023年度学位授权点建设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4-01 09:34:23    来源:    点击: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开展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2026号)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鄂学位函〔2021〕2号)要求,合格评估参评学位授权点在评估期内应分年度编制《学位授权点建设报告》(以下简称《建设报告》)。为做好我校《2023年度学位授权点建设报告》的编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范围

除评估期内国务院学位办已备案撤销和因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修订对应调整的9个学位授权点,我校纳入本轮合格评估范围的其他72个学位授权点均需编制《建设报告》,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编制方式

(一)每个参评学位授权点按自然年度分别编制《建设报告》。同时具备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的学术学位授权点,共同编制一份《建设报告》,内容上以描述博士点建设方面取得的进展为主,适当兼顾硕士点建设内容。同一类别的专业学位博士和硕士学位授权点作为两个点参加合格评估,其《建设报告》分开独立编制。

(二)跨培养单位的学位授权点,由学校指定其中一个单位或部门牵头(一般为合格评估组织单位)组织编制《建设报告》,其他单位应予积极配合。牵头与参与单位见附件1。

(三)《建设报告》的编制格式参见附件2。各学位授权点可结合自身特色和优势,合理安排内容,重点突出2023年度研究生教育发展和学位授权点建设的总体情况,制度建设执行和完善情况。          

(四)学位授权点名称及代码以2022年颁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建设报告》字数不少于2000字,一般不超过8000字。

三、时间安排

(一)2024年4月30日前,学位授权点完成《建设报告》的编制工作。《建设报告》经所在培养单位学评分会或党政联系会议审核通过后,由牵头单位教学秘书将电子版文件发送给研究生院指定联系人。

(二)2024年5月15日前,研究生院组织专人审核《建设报告》,提出修改意见。

(三)2024年6月15日前,学位授权点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建设报告》,并由牵头单位教学秘书将定稿版本的《建设报告》纸质文件在加盖单位公章后送交研究生院质量与专业学位处备案,电子文件随同报送。

(四)2024年6月30日前,《建设报告》经必要的脱密处理并履行必要的程序后以专栏形式在学校研究生院门户网站发布。

四、工作要求

(一)《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是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包括教育行政部门抽评的重要依据和参考,各培养单位及学位授权点对《建设报告》的编制工作应予以充分重视,设立专门的工作专班,周密组织,层层把关。跨培养单位的学位授权点要加强相关方彼此间的协调、配合,认真做好材料的整合工作。

(二)各培养单位及学位授权点应在总结先前两年编制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建设报告》的编制体例和内容,尽力确保《建设报告》的高质量,万勿照搬照抄前两个年度的《建设报告》。《建设报告》应多采取写实性描述,能用数据定量描述的,不得定性描述。定量数据除总量外,尽可能用师均、生均或比例描述。报告中所描述的内容和数据应确属本学位授权点,且必须做到有据可查。

(三)各培养单位及学位授权点对《建设报告》所列数据材料的真实性各自承担主体责任,务求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坚决杜绝各类弄虚作假行为。

(四)工作中如遇疑难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质量与专业学位处,联系电话:68754155。

 

 

附件1.武汉大学参加周期性合格评估的学位授权点及培养单位汇总表

2.2023年度学位授权点建设报告(提纲样式)

 

 

                             

                             2024年3月27日


附件1

武汉大学参加周期性合格评估的学位授权点

及培养单位汇总表

 

序号

学科(类别)代码

学科(类别)名称

授权级别

名称

培养单位

1

0101

哲学

博一

哲学学院(牵头)、

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

2

0201

理论经济学

博一

经济与管理学院(牵头)、董辅礽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国际问题研究院、

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

3

0202

应用经济学

博一

经济与管理学院(牵头)、

董辅礽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

4

0301

法学

博一

法学院(牵头)、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国际问题研究院、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董辅礽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

5

0302

政治学

博一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牵头)、 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问题研究院、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

6

0305

马克思主义理论

博一

马克思主义学院(牵头)、

党内法规研究中心

7

0402

心理学

硕一

心理学系(牵头)、 马克思主义学院

8

0501

中国语言文学

博一

文学院(牵头)、

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

9

0502

外国语言文学

博一

外国语言文学学院

10

0503

新闻传播学

博一

新闻与传播学院(牵头)、董辅礽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

11

0601

考古学

博一

历史学院

12

0602

中国史

博一

历史学院(牵头)、

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

13

0603

世界史

博一

历史学院

14

0701

数学

博一

数学与统计学院

15

0702

物理学

博一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牵头)、

电子信息学院、高等研究院

16

0703

化学

博一

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牵头)、

高等研究院

17

0705

地理学

博一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牵头)、遥感信息工程学院、测绘遥感工程国家重点

实验室

18

0708

地球物理学

博一

电子信息学院(牵头)、测绘学院、

中国南极测绘研究中心

19

0710

生物学

博一

生命科学学院(牵头)、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医学研究院、高等研究院

20

0713

生态学

博一

生命科学学院

21

0714

统计学

博一

数学与统计学院

22

0801

力学

博一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牵头)、

水利水电学院

23

0802

机械工程

博一

动力与机械学院(牵头)、

工业科学研究院

24

0805

材料科学与工程

博一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牵头)、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动力与机械学院、水利水电学院、高等研究院、工业科学研究院

25

0807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博一

动力与机械学院

26

0808

电气工程

博一

电气与自动化学院(牵头)、

动力与机械学院

27

0809

电子科学与技术

博一

电子信息学院(牵头)、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卫星导航定位技术研究中心、工业科学研究院

28

0810

信息与通信工程

博一

电子信息学院(牵头)、计算机学院、测绘遥感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卫星导航定位技术研究中心、

29

081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博一

计算机学院(牵头)、测绘遥感工程

国家重点实验室

30

0813

建筑学

博一

城市设计学院

31

0814

土木工程

博一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32

0815

水利工程

博一

水利水电学院(牵头)、动力与机械学院、水工程科学研究院

33

0816

测绘科学与技术

博一

测绘学院(牵头)、遥感信息工程学院、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测绘遥感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卫星导航定位技术研究中心、中国南极测绘研究中心

34

0830

环境科学与工程

博一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牵头)、

水利水电学院

35

0831

生物医学工程

硕一

第一临床学院(牵头)、基础医学院

36

0833

城乡规划学

博一

城市设计学院

37

0835

软件工程

博一

计算机学院

38

1001

基础医学

博一

基础医学院(牵头)、医学研究院

39

1002

临床医学

博一

医学部(组织)、第一临床学院、

第二临床学院

40

1003

口腔医学

博一

口腔医学院(牵头)、第一临床学院、第二临床学院

41

1011

护理学

硕一

护理学院(牵头)、第二临床学院

42

1201

管理科学与工程

博一

经济与管理学院(牵头)、 信息管理学院、董辅礽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

43

1202

工商管理学

博一

经济与管理学院(牵头)、董辅礽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

44

1204

公共管理学

博一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牵头)、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国家文化发展研究院、董辅礽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

45

1205

信息资源管理

博一

信息管理学院

46

1051

临床医学博士

专博

医学部(组织)、第一临床学院、

第二临床学院

47

1052

口腔医学博士

专博

口腔医学院(牵头)、第二临床学院

48

0251

金融硕士

专硕

经济与管理学院

49

0252

应用统计硕士

专硕

数学与统计学院

50

0254

国际商务硕士

专硕

经济与管理学院

51

0255

保险硕士

专硕

经济与管理学院

52

0351

法律硕士

专硕

法学院

53

0352

社会工作硕士

专硕

社会学院

54

0451

教育硕士

专硕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55

0453

国际中文教育硕士

专硕

文学院

56

0551

翻译硕士

专硕

外国语言文学学院

57

0552

新闻与传播硕士

专硕

新闻与传播学院

58

0553

出版硕士

专硕

信息管理学院

59

0851

建筑硕士

专硕

城市设计学院

60

0853

城乡规划硕士

专硕

城市设计学院

61

1051

临床医学硕士

专硕

医学部(组织)、第一临床学院、

第二临床学院

62

1052

口腔医学硕士

专硕

口腔医学院(牵头)、第一临床学院、第二临床学院

63

1053

公共卫生硕士

专硕

公共卫生学院

64

1054

护理硕士

专硕

护理学院(牵头)、第一临床学院、

第二临床学院

65

1055

药学硕士

专硕

药学院(牵头)、第二临床学院

66

1056

中药硕士

专硕

药学院(牵头)、第一临床学院

67

1251

工商管理硕士

专硕

经济与管理学院(牵头)、董辅礽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

68

1252

公共管理硕士

专硕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69

1253

会计硕士

专硕

经济与管理学院

70

1254

旅游管理硕士

专硕

国家文化发展研究院(牵头)、

经济与管理学院

71

1255

图书情报硕士

专硕

信息管理学院

72

1256

工程管理硕士

专硕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牵头)、信息管理学院、水利水电学院、动力与机械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1.“博一”代表博士一级学科, “硕一”代表硕士一级学科,“专博”代表博士专业学位,“专硕”代表硕士专业学位。

    2.学科(类别)名称及代码为2022年新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设定的名称及代码。

3.表中所列的一些研究生培养单位在评估期内发生了归属上的变动,但基于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连续性,以及为方便评估工作计,除已成建制撤销的培养单位外,其他培养单位的名称维持不变。

4.评估期内,原纳入合格评估的教育学、光学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轻工技术与工程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税务硕士、资产评估硕士、审计硕士3个专业学位授权点已报国务院学位办备案撤销,文物与博物馆硕士、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因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修订,分别对应调整为文物硕士、博物馆硕士和戏剧与影视硕士等3个专业学位授权点,这些不再保留的学位授权点不需再进行合格评估,也无需继续编制《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

 

 

 

 

 

 

 

 

附件2

 

 

 

   2023年度学位授权点建设报告

(提纲样式)

 

 

 

 

(单位

公章)

学位授权点名称:

学位授权点代码:

 

 

 

 

2024年    


一、总体概况

学位授权点基本情况,学科建设情况,研究生招生、在读、毕业、学位授予及就业基本状况,研究生导师状况(总体规模、队伍结构)。

二、研究生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思想政治教育队伍建设,理想信念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校园文化建设,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三、研究生培养相关制度及执行情况

课程建设与实施情况,导师选拔培训、师德师风建设情况,学术训练情况,学术交流情况,研究生奖助情况。

四、研究生教育改革情况

人才培养,教师队伍建设,科学研究,传承创新优秀文化,国际合作交流等方面的改革创新情况。

五、教育质量评估与分析

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进展及问题分析,学位论文抽检情况及问题分析。

六、改进措施

针对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和下一步思路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