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程类研究生培养单位:
本学期《工程伦理》课程教学安排如下,请各培养单位做好相关教学管理工作。
一、教学安排
1. 课程性质:《工程伦理》课程性质为公共必修课,16学时/1学分。
2. 开课计划:本次授课对象为2023级工程类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共计1069人,以及国家网络安全学院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20人。其他全日制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非全日制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非全日制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拟定第二学期安排开课。原则上以学院为单位进行分班,共分21个班开课。具体分班情况见“2023级工程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研究生《工程伦理》课程分班名单”(附件1)。
3. 开课方式 :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翻转课堂形式。
《工程伦理》课程总学时16学时,其中线下授课5学时、线上慕课学习为11学时。线下授课分为两次,分别是:第一堂线下课堂讲授2学时和最后一堂线下讲座或总结讨论3学时。两次线下课中间的时间进行线上慕课学习。 线下课程具体安排见“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工程伦理》课表”(附件2)。
4. 开课安排
第一次线下课程: 2学时/每次课,第11-12节课(18:30-20:05)。
第二次线下课程: 3学时/每次课,第11-13节课(18:30-20:55)。
线上课程学习:2023年12月31日23:00前完成线上视频观看、线上讨论、线上作业。线上视频观看不允许拖拽和漏看,拖拽漏看的视频不计入相关分数。超过规定时间后的学习不计入成绩。
二、考试说明
1. 线上期末考试
(1)每个同学线上考试答题机会为1次,2024年1月1日8:00 - 1月10日20:30 期间均可参加线上考试。
(2)线上考试题型有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题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
2. 线下期末考试
线下期末考试方式为提交课程学习报告。学习报告应围绕本专业领域中某个工程伦理问题展开论述,字数不少于3000字,学生提交课程学习报告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三、课程综合成绩的分值构成
《工程伦理》综合成绩的分值构成为:
综合成绩=“线上总评成绩”50%+“线下总评成绩”50%。其中:
“线上总评成绩”= 课程视频50% + 课程作业与期末考试45% + 讨论区发帖分值5%。
“线下总评成绩”= 第一次线下课堂上课15% + 第二次线下课堂讨论15%+线下期末考试70%。
四、重修重考
综合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可申请参加下一轮该课程的学习,于下次开课学期的第一周内提交《武汉大学研究生<工程伦理>课程重修重考申请表》办理重修重考手续,需原授课教师签字同意,原则上参与原授课教师的教学班。
五、工作内容
各培养单位负责老师需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 添加名单:在“武汉大学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将学生名单添加到相应课头,严格按照“2023级工程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工程伦理》课程分班名单”(附件1)进行添加。
2. 通知学生: 通知学生按要求进行该课程学习,2023年9月18日后可登录慕课平台账号(具体操作见附件3、附件4)。
3. 重修重考组织工作:通知需重修重考的学生按要求在开课前办理好重修重考相关手续,按时上课。具体要求见“《工程伦理》课程重修重考说明”(附件5)。
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质量与专业学位处廖老师,电话:68754019。
附件1 2023级工程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工程伦理》课程分班名单.xlsx
附件2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工程伦理》课表.xlsx
附件3 学堂云PC端4.0版使用手册-学生版.docx
附件4 学堂云手机APP移动端4.0版使用手册-学生版.docx
附件5 《工程伦理》课程重修重考说明.zip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