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申报2024年武汉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项目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检验相关项目建设成效,提高项目建设质量,研究生院拟对2024年立项建设的部分项目进行结项验收,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24年立项建设的1年期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项目,包括在线课程(更新)建设项目、专业学位管理机制改革项目(含卓越工程师学院项目组建设、跨培养单位项目中心建设)、“行业发展前沿讲座”资助项目、专业学位创新发展论坛项目(具体项目见附件1)。
二、工作安排
1.项目负责人填报相关材料。即日起至10月16日,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申请书,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并整理相关支撑材料,各类项目需填报材料如下表所示:
项目类型 | 填报材料 | 备注 |
在线课程(更新)建设项目 | 1.《武汉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项目结项验收表》(附件2) 2.《武汉大学研究生课程简介和教学大纲》(附件3) | 课程上线“珞珈在线”平台 |
专业学位管理机制改革项目 | 1.《武汉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项目结项验收表》(附件2) 2.相关支撑材料 | |
“行业发展前沿讲座”资助项目 | 1.《武汉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项目结项验收表》(附件2) 2.《武汉大学专业学位“行业发展前沿讲座”资助项目汇总表》(附件4) 3.相关支撑材料(如新闻报道、照片、海报、通知、签到表等) | |
专业学位创新发展论坛项目 | 1.《武汉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项目结项验收表》(附件2) 2.相关支撑材料(如新闻报道、照片、海报、通知、签到表、议程、研讨材料等) | |
2.培养单位审核。10月17日至10月24日,各项目负责人将上述材料提交本单位进行审核。各单位将审核并签章后的材料汇总,于10月27日下午5点前,将纸质版材料交至研究生院质量与专业学位处A305办公室,电子版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指定邮箱(电子文档名称“项目名称-学院代码-学院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
联系人:康老师 电话:027-68754096
邮箱:759390443@qq.com
3.研究生院评审。2025年11月,研究生院组织项目结项评审会,其中,专业学位管理机制改革项目(含卓越工程师学院项目组建设、跨培养单位项目中心建设)将进行现场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相关说明
1.确因项目建设需要或其他特殊原因,可申请延期一年结题。由项目负责人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培养单位审核签字后报研究生院质量与专业学位处备案。无故不参加本次结题验收或不按要求提交结项材料的项目视为结题验收不合格。
2.项目结题评审的结果将在研究生院官网公示。公示期结束后,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在三年内不再受理该项目负责人提出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立项申请。
特此通知
附件1:武汉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项目结项验收名单.docx
附件2:武汉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项目结项验收表.doc
附件3:武汉大学研究生课程简介和教学大纲.docx
附件4:武汉大学专业学位“行业发展前沿讲座”资助项目汇总表.xlsx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