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对2024年武汉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立项建设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要求,经研究生院组织专家组评审,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5月8日至5月14日。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5月14日下午5点前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向研究生院质量与专业学位处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内容具体详细,便于调查核实。
联系人:康老师;联系电话:027-68754096
特此公示。
附件: 2024年武汉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立项建设项目中期检查结果.docx
研究生院质量与专业学位处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