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申报2025年武汉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项目的通知》要求,经申请人申报、学院初审推荐,研究生院组织专家组评审,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4月18日至4月24日。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4月24日下午5点前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向研究生院质量与专业学位处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内容具体详细,便于调查核实。
联系人:廖老师;联系电话:027-68754019
特此公示
附件:2025年武汉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拟立项项目名单.pdf
研究生院质量与专业学位处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