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研究生教学培养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动博士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教育部博士学位论文抽检改革方案》《武汉大学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博士研究生教育质量专项课题研究立项建设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选题
聚焦学校重点工作,确定若干主题进行研究立项,预期通过质量专项研究,为学校博士研究生教育相关政策的制定、重点改革事项的推进以及管理服务效能的提升提供借鉴和支撑。申报人可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和工作实际自拟项目名称,研究选题涵盖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博士研究生教育数智评价研究
2.博士研究生教育质量监督与保障体系研究
3.博士学位论文质量评价与保障机制改革研究
4.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改革与生源质量研究
5. 博士研究生课程体系优化与教学质量保障研究
6. 博士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与质量提升研究
7. 博士研究生就业质量与职业发展研究
二、申报条件
1.项目选题应瞄准博士研究生教育前沿,通过国内外一流高校的比较研究和学校实地调查研究,分析总结博士研究生教育规律,探索提高学校博士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方式方法和政策举措。
2.项目申请人应为从事研究生教育一线工作的教师或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领域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原则上所有项目团队成员均应为学校在岗教师与管理人员,项目申请人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少于两年。
3.项目申请人和申报单位应有一定的研究生教育改革实践基础,项目研究团队成员结构合理,鼓励跨学科、跨学院(系)、跨部门合作的团队研究。项目研究目标明确,思路清晰,研究方法和建议结论应有一定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
4.项目实行申请人负责制,项目申请人仅限1人,一次只能申请1项,参研人员一般在5人左右(含申请人)。此前已获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相关立项建设且尚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
三、申报与评审程序
1.个人申报
2025年3月10日—3月24日,项目申请人根据项目类别进行选题和课题论证,向所在单位提交《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教育质量专项课题研究立项申请书》(附件)及相关支撑材料(电子或纸质版)。
2.单位初审
2025年3月25日—3月31日,各培养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排序推荐。各单位上报的总数原则上不超过1项。
请各申报单位将盖有本单位公章和单位分管领导签字的项目申请书及支撑材料纸质版各一份交研究生院A308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chenhl@whu.edu.cn。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68754029。
3.学校评审
2025年4月初,研究生院审核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遴选建设项目并公示。
四、项目管理
坚持择优立项,每项资助额度为5万元,拟立项10项左右。对教育部和学校委托的相关研究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项目研究周期原则上为一年,起止时间为2025年4月—2026年4月。立项获批后即拨付经费,期满进行结项验收。确因研究需要,最多可申请延长一年结项。
项目研究成果突出、验收优秀的项目可申请后期资助,并作为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的重点培育项目予以优先推荐。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将延期重新申请验收,且三年内不受理该项目申请人提出的研究生教改立项申请。
五、相关说明
1.项目经费的使用仅限于图书资料、电脑耗材、论文打印、版面费以及学术会议差旅费等项的支出。专款专用,不得提取管理费、个人绩效等。
2.项目研究任务完成后,所有立项项目需提交1份研究报告和1篇高水平研究论文或改进本单位博士生教育工作的相关制度及改革举措,并提供取得实效的相关支撑材料。
3.项目负责人因个人原因致使项目研究无法进行时,可通过协商委托团队内其他成员接任项目负责人,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如无人承担,可申请撤销项目,但须退还已拨经费,未拨经费终止划拨。
请各博士生教学培养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组织动员相关人员积极申报,并协助做好立项项目的后续建设与管理工作。
附件: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教育质量专项课题研究立项申请书.docx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