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按照《关于做好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建设的通知》(国教督办函 〔2020〕24号)和《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 函〔2025〕3号)要求,现将我校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的更新与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专家库建设是保证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工作质量的基础性工程,专家库主要用于全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学位授权审核、国际大学评价、学科评估、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专业学位案例库建设等工作。
本次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包括六部分:一是上报新增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二是报送具有学科交叉研究经验又有指导学科交叉研究生经历的专家,以及交叉关联学科信息;三是报送行业企业专家(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试点、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等所属专家);四是报送具有指导八年一贯制医学教育博士研究生经历的专家、具有八年一贯制医学教育学习经历的专家;五是更新与完善在库专家学科专业及个人信息;六是清退存在师德师风等不良问题的专家。
各培养单位推荐的专家应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积极主动承担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任务,是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或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含兼职及行业企业导师)。
具体报送内容请参照《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1),表中各字段的含义说明、填写要求及校验规则请参考《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表说明》(附件2)和《专家库数据字典》(附件3)。
二、报送办法
1.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并加入“武汉大学专家库报送”QQ群(群号452242478)。
2.研究生院将各培养单位已在库专家信息表分发给各单位联系人,在此基础上各单位确认原有专家是否仍然符合条件、是否愿意继续承担此项工作,是否需要增减专家,并按照信息表中各字段的含义说明更新专家信息,以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3.本单位专家数据更新、审核完成后,将电子版专家信息表与《武汉大学专家库更新确认单》(附件4)一起发送到邮箱:chenhl@whu.edu.cn,并打印纸质版《武汉大学专家库更新确认单》加盖单位公章,送研究生院质量与专业学位处备案。
三、报送期限及要求
请各培养单位于2025年3月17日17:30前完成专家库信息核对、更新与报送工作。
联系人:研究生院质量与专业学位处 陈宏量
QQ群号:452242478 电子邮箱:chenhl@whu.edu.cn
联系电话:68754029
附件1:专家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2:专家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pdf
附件3:数据库数据字典.xlsx
附件4:武汉大学专家库更新确认单.docx
附件5. 各单位在库专家信息(分发电子版)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