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学位〔2017〕9号)、《关于高等学校开展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工作的意见》(学位〔2018〕17号)及《武汉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实施办法》(武大研字[2018]30号)等文件精神,为响应国家战略需要,结合我校学科发展整体规划和承载能力,经培养单位组织申报、研究生院材料初审、学校组织专家论证等程序,拟自主审核新增“中共党史党建学”一级学科博士授点、“法律”博士专业学位类别、“遥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类别(目录外)、“中文创意写作”硕士专业学位类别(目录外),现按要求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6月26日前向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工作处反映(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27—68754152;邮箱:314601684@qq.com)。
研究生院
2024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