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时间与地点
1. 考试时间:
科 目 |
时 间 |
外国语和医古文 |
2023年5月21日(星期日)9:00—11:30 |
学科综合 |
2023年5月21日(星期日)14:30—17:30 |
2. 考试地点:
武汉大学信息学部01教学楼(上、下午)、02教学楼(上午)
文理学部教四楼(上、下午)、教五楼(上午),具体考试地点请以准考证为准。
二、考试铃声
日 期 |
上 午 |
下 午 |
预备铃 考生进场 (10秒) |
开考铃 考试开始 (10秒) |
结束铃 考试结束 (10秒) |
预备铃 考生进场 (10秒) |
开考铃 考试开始 (10秒) |
结束铃 考试结束 (10秒) |
2023年5月21日 |
8:00 |
9:00 |
11:30 |
13:30 |
14:30 |
17:30 |
未到进场时间,请考生在警戒线外排队等候,非当科考生严禁进入考场。
三、入场要求
1. 建议考生选择公共交通来校,自驾车辆不得进入校园。由于考点周边车流较大,请尽量预留足够时间提前达到考点,避免因交通拥堵无法按时进入校园。
2. 考生要服从考点现场管理,入场时保持适当间距,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3. 考生进入考场楼栋须核验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须接受金属探测器安检。考生须妥善保存准考证和身份证。无准考证或身份证不能被身份证识别仪识别者不得进入考场。
4.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监考员“安检”,安检合格后可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入座后将准考证和身份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核查。
四、考场相关规则
1. 考生可于2023年5月20日17:00后到考点查看考场所在教学楼位置,也可凭准考证上标注的考场教室和武汉大学考点楼栋及考场示意图(见附件)提前知晓考试地点。
2. 考场统一配备无声挂钟。参加考试的考生建议按照以下要求自行携带文具:2B铅笔2-3支或2B自动笔1支、笔芯1盒,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2-3支,橡皮擦1块,三角板2个(45度三角板和30、60度三角板各1个),透明垫板1个,透明文具盒或包装袋1个(禁止使用不透明的文具盒和铁制文具盒)。除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及准考证上注明可以携带的文具外,其他物品一律存放在考场的“物品存放处”。
3.请考生管理好自己的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带入考场。主动将考试文具以外的其他物品放置于考场“物品存放处”,安检检查出违规物品的,取消当科考试资格;开考后,被检查出携带有违规物品的,不管是否使用、查看,一律按违规处理,取消当次各科考试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停考1至3年的处理。
4. 开考15分钟后(以考场楼栋警戒线为界)禁止入场,考试结束前不得离场。考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离开考点,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五、其他注意事项
1. 2023年5月15日-5月21日,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使用A4纸下载打印准考证,须图文清晰,正反面均不得涂改。考生持不符合规定的准考证进场,或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所持准考证有下载统一内容以外的文字或标记,将按违规处理。(特别提醒:上、下午考试科目不同,准考证亦不同。)
2. 考试科目实行网上评卷,考生须将答题内容填写在答题卡上对应题号规定的答题空间内,答案不能超出答题区域的黑色边框,不在对应题号规定的答题空间内答题或超出答题空间黑色边框的答案无效。考生须在试题及答题卡(纸)的指定位置正确填写姓名、考号,并按要求填涂信息。
3. 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应根据监考员要求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按顺序放在桌上。监考员逐个收取所有材料、清点无误、在考生准考证上签字、允许考生离开后,考生才能离开座位。试题、答题卡、答题纸和草稿纸,考生一律不准带走。
六、违规违纪处理
1. 考生必须树立诚信考试观念,珍惜个人名誉,遵守考试纪律。每个考场均安装有监控录像系统,本考点通过使用手机信号屏蔽器、无线耳机探测器以及金属探测器等多种防作弊设备,加大对作弊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作弊人员将依法移交公安部门严肃处理。
2. 请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严禁任何违纪作弊行为,一经发现,依据《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则》(学位办〔2002〕34号),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七、温馨提示
1.为避免交通拥堵,请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到达考场,凭准考证进入校园。各类校外车辆一律谢绝进入校园。我校周边相关公共交通线路有:轨道交通2号线街道口站、广埠屯站;公交402路、413路、522路、552路、572路、587路、591路、606路、817路等。根据考场位置,建议考生从八一路珞珈门步行进入校园。
2. 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成绩预计于2023年7月上旬发布,考生可登录信息平台或中国教育考试网(网址:http://www.neea.edu.cn/)查询。
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的好成绩!
武汉大学
2023年5月15日
附件1 考生守则.docx
附件2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docx
附件3 文理学部和信息学部教学楼分布图.docx
附件4 考场分布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