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 号)《武汉大学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全过程质量管理办法》(武大研字[2021]7 号)《武汉大学进一步加强博士学位论文质量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武大研字[2023]19 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强博士学位论文答辩阶段过程管理,规范答辩程序,保证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质量,学校将开展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现场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现场检查专班
由研究生院成立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现场检查专班,全面组织协调答辩现场检查工作。下设6个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现场检查小组(以下简称“检查小组”),分学部对各培养单位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小组组长由研究生院各处室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培养单位主管教学副院长担任、成员由培养单位教学管理干部、一线研究生教学秘书担任。具体组成如下:
工作专班组长:周 伟
副组长:张先正 胡 静
成 员:张 莉 姜婷婷 胡甲刚 孔望清 徐 晟
孙 晶 刘屹颖 李 洋 陈宏量 姜文忠
第一检查小组
组 长:黄 超
副组长:高文强、张鸿彦、吴世文、薛峰、郑威、胡甲刚
组 员:宋阳、肖慧、李昂、帅晓琴、赵黎、李敏瑞、刘屹颖
检查单位:人文科学学部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第二检查小组
组 长:王晓光
副组长:刘林青、刘水静、伍麟、阮建平、武亦文、张莉
组 员:项平、张琼、袁冶、王经伟、戴汭含、王菲、李洋
检查单位:社会科学学部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第三检查小组
组 长:邓红兵
副组长:缪爽、任峰、翁小成、刘星、孔望清
组 员:龚景、熊冬霞、吴淑娟、薛云、杨妙玲、陈宏量
检查单位:理学部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第四检查小组
组 长:伍靖伟
副组长:郭江、何怡刚、武静、刘泽、徐晟
组 员:谢林桥、肖军华、邓莉霞、郐丹、张莉莉、沈凌
检查单位:工学部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第五检查小组
组 长:方圣辉
副组长:万显荣、程大钊、邹贤才、何德彪、姜婷婷
组 员:邓忠晖、汤洁、闫杰、张薇、张昳宁、姜文忠
检查单位:信息科学学部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第六检查小组
组 长:谭金海
副组长:夏宇尘、袁必锋、黎威、刘燕群、刘忠纯、程勇、卿国良
组 员:姬翔、丁红利、李俊、尹白洁、郑素芳、杨雨飞、王蝶、孙晶
检查单位:医学部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二、开展答辩现场检查
(一)检查时间:11月15日—11月30日
(二)检查范围:全校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重点关注学位论文答辩现场及相关工作材料
(三)检查内容
1、检查答辩组织情况。主要关注培养单位是否按要求统一组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包括同一答辩组一天内答辩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四人);答辩研究生是否具备答辩资格(包括预答辩通过、查重和创新成果通过学院审查、盲审达到文件要求);是否为答辩委员会提供了重点关注对象名单(含超长学习年限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预答辩排序末位、暂缓通过或评价不高的研究生、导师曾出现“存在问题学位论文”所指导的研究生、调离或临近退休导师的研究生、双盲评审中出现过“不合格”或“合格”结论的研究生等);查看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相关原始记录,确保涉及研究生学术研究、学位论文评阅、学评会讨论纪要等重要档案留存全面、客观、真实完整。
2、检查答辩委员会情况。主要关注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人数和职称是否符合要求(5-7人,答辩主席应为教授、博导且为校外专家,其他成员应为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或具有博导资格的副教授),是否邀请了校外专家参加(至少两位),是否有一位院学评会委员参与,答辩委员会委员聘请秘书是否为校内教师等情况。
3、检查答辩过程情况。主要关注答辩委员会成员及到会者的提问,申请人答辩情况;博士研究生是否汇报了根据预答辩和网上评议专家意见修改情况。答辩委员要对研究生的理论基础、专门知识、实践和研究能力、成果水平和学位论文质量等进行全面考查和把关情况。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填写是否规范,决议是否对论文选题、论文及成果的创新性及实用性、规范性、写作水平、不足之处等进行评价;对是否建议授予学位给予结论性意见。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是把控学位论文质量重要环节,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精细谋划,按照学校要求扎实做好答辩的组织以及总结工作。
(二)严把质量,力求实效。各培养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师生质量意识,严把论文质量关,根据答辩结果进一步确定重点关注对象,并结合学科特点和实际情况分类制定具体可行的后续指导举措及工作方案,同时督促导师加强跟踪指导。
(三)充分吸收,认真修改。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学位申请人须充分吸收专家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后方可提交。特别是提交研究生院纸质版和系统电子版,应为修改后最终版本,以便研究生院学位处转交国家图书馆存档。
(三)协同配合,统筹推进。抓好抓实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是一项系统工作,需要全校各相关单位、部门共同配合、一体推进。各检查小组要根据实际工作,科学合理安排检查工作,在不干扰培养单位正常工作开展的情况下,组织好检查工作,同时要结合实地检查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各培养单位应主动做好与检查小组的联络对接工作,积极配合检查小组做好相关工作。研究生院工作专班将切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推动检查工作落实落细。
附件:博士答辩现场检查记录表
研究生院
2024年11月15日
博士答辩现场检查记录表
培养单位 | | 答辩场地 | |
答辩学生 姓 名 | | 论文名称 | |
答辩 组织 情况 | 培养单位是否按要求统一组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 | |
同一答辩组一天内答辩人数是否未超过四人 | |
答辩研究生是否具备答辩资格 | |
是否为答辩委员会提供了重点关注对象名单 | |
研究生创新成果、学位论文评阅、学评会纪要等重要档案是否留存全面、客观、真实完整 | |
其他情况: |
答辩 委员会 情况 |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人数和职称是否符合 | |
是否邀请了校外专家参加 | |
是否有一位院学评会委员参与 | |
答辩委员会聘请秘书是否为校内教师等情况 | |
其他情况: |
答辩 过程 情况 | 答辩委员会成员及到会者的提问,申请人答辩情况 | |
研究生是否汇报了根据预答辩和网上评议专家意见修改情况 | |
答辩委员对研究生的理论基础、专门知识、实践和研究能力、成果水平和学位论文质量等进行全面考查和把关情况 | |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填写是否规范,决议是否对论文选题、论文及成果的创新性及实用性、规范性、写作水平、不足之处等进行评价 | |
对是否建议授予学位给予结论性意见 | |
其他情况: |
检查组成员 签名 | 年 月 日 |
备注:每项达到要求在对应空白栏打“√”,未达到要求打“X”;若有其他情况请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