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根据《武汉大学进一步加强博士学位论文质量管理若干措施》(武大研字[2023]19号)规定,“各培养单位以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成立学位论文审核小组(不少于3人),由学院领导、学科负责人或学评分会委员担任组长(小组名单报研究生院备案),全面审核学位论文质量和“三审三改”情况,每篇学位论文须签署书面意见,并经组长签字、学院教学秘书上传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后,方可进入院学评分会评议环节”,请近期内完成以下工作:
1、如各培养单位论文评审小组名单有所更改,请在11月25日之前将更改后的名单报研究生院备案。
2、督促研究生在预答辩通过后、盲审结果收到后、以及学位论文答辩后根据专家意见尽快修改论文,请论文审核小组分别审查博士研究生修改报告和学位论文定稿。
3、请论文审核小组在12月5日之前将《学位论文审查表》上签署书面意见,组长签字后扫描件由教学秘书上传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
4、上传后方可进入院学评会评议环节,目前系统已设置审核程序,未提交书面意见的将无法进入学评会审议名单。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学位工作处
2024年11月20日
附件:学位论文审查表(替代以往的修改报告)
学位论文审查表
学院(盖章) : 研究生姓名: 学号:
预答辩专家意见 | |
针对预答辩专家 意见修改情况 | 导师签名: |
盲审专家意见 | |
针对盲审专家 意见修改情况 | 导师签名: |
答辩专家意见 | |
针对答辩专家 意见修改情况 | 导师签名: |
院论文审核 小组意见 | 组长签名: |
备注:可根据填写内容增加页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