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落实《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精神,充分发挥课程建设“主战场”在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中的作用,使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学校决定实施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将思想政治教育有机融入研究生课程教学各环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灵魂和主线,坚持价值引领、能力培养和知识传授有机融合,各类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
二、建设目标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充分发挥广大教师课程育人的主体作用,大力推动“思政课程”向“课程思政”的创造性转化,深度挖掘各类课程中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和所承载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立项建设一批多类型、高水平、示范性研究生“课程思政”类课程,使思想政治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实现思想政治教育与知识体系教育的有机统一,努力构建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专业教育课程、公共选修课程等合力育人的大思政新格局。
三、建设内容和要求
1. “课程思政”项目必须从价值塑造、能力培养、知识传授三个方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学校人才培养目标。教师应当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思想,在知识传授中注重强调价值引领,善于挖掘各类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并融入教学各环节。要有效结合学科特色,充分发掘各类课程中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紧紧围绕坚定研究生理想信念,以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为主线,围绕政治认同、家国情怀、文化素养、宪法法治意识、道德修养等重点优化课程思政内容供给,系统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法治教育、劳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要撰写体现“课程思政”改革思路的课程教学大纲、教案等教学文件,明确课程目标、课堂教学目标,改革教学方法、评价方法,产生预期学习成果达成度测评证据,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教学改革经验。
2. 项目申报课程应为各类型已开设研究生课程(思政类课程不在本次申报范围内),并在2020自然年开课。鼓励在已建或在建研究生精品课程的基础上建设。项目负责人为申报课程的主讲教师,应师德高尚、政治立场坚定,并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水平。鼓励项目负责人组建结构合理的课程团队,鼓励邀请思政课教师、辅导员、相关领域专家等共同设计和讲授本课程,实现协同育人。
四、立项程序
1. 2020年7月3日前,课程负责人填写《武汉大学研究生“课程思政”建设立项申报表》(详见附件一,表中“立项申报汇总”部分自动生成,无需填报),提交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教案、教学日历给各培养单位教学秘书。
2. 2020年7月10日前,培养单位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后将立项申报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1式2份,可复印)、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教案、教学日历(电子版、纸质版各1份)的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peiyangchu205@163.com。电子版申报材料中的培养单位推荐意见可采集分管领导电子版签字。纸质版报研究生院(当代楼)A405室(联系人:梁老师,电话:68788792)。
3.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通过评审的课程经公示后立项建设。
五、其他事项说明
1. 本着“成熟一个,立项建设一个”的原则,实行课程负责人和项目承担单位共同负责制。课程负责人应做好教学团队成员的协调沟通与课程教学的组织实施,课程负责人所在单位负责立项课程教学的日常检查与指导。
2. 项目管理实行过程评估制,中期检查在建设周期达到一半时间时进行,结题验收在项目建设周期完成时进行。届时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随堂听课、研究生评教和集中会评。验收不合格者,可延期验收一次,对于建设开展不力的课程,将减少或终止资助,直至撤销。
3. 学校按照资助标准对获批立项的“课程思政”类课程予以投入,鼓励有条件的培养单位给予一定比例的资助。各类资助经费主要用于精品课件制作、课程调研、教学资料收集整理、教材编写及出版等。
4. “课程思政”建设的资助总经费3万元,分立项、中期检查、结题验收三个阶段划拨,划拨比例分别为40%,30%和30%。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学校的统一要求,高度重视“课程思政”课开课建设立项工作,积极鼓励、认真组织本单位老师参与申报。
特此通知
附件:武汉大学研究生课程思政建设立项申报表.xlsx
研究生院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