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精神,认真落实《武汉大学教材建设与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武大本字〔2021〕20号)》规定,严格教材选用审核管理,努力构建一流教材体系,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秋季学期课程选用教材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范围与对象
课程选用教材审核工作以开课单位为主体,涉及全校承担本科、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的各单位,覆盖2021年秋季学期所开设的全部本科、研究生课程。2021年第三学期本科课程选用教材也须进行审核。
须审核的教材是课程使用的主要教学依据,包括正式出版的指定教材、辅助教材以及未出版的自编讲义,不包括课程参考资料。
二、选用教材审核标准
选用教材审核主要有以下要求。
1.思想政治要求。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遵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循正确的价值导向和行业职业道德规范。
2.科学性要求。体现现代教育思想,知识体系科学严谨,理论性和系统性强,理论密切联系实践,注重培养学生探索创新精神。
3.先进性要求。反映学科发展水平,体现学科发展方向,及时将学科、行业的新知识、新方法和新成果融入教材。
4.适用性要求。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要求,体现教学改革方向,便于教师使用和促进教师教学改革,便于学生自学和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5.规范性要求。语言准确流畅、通俗易懂,文字、公式、图表编写引用严谨规范,遵守知识产权等法律法规。
6.严格落实统一使用“马工程”重点教材,凡是课程名称或者授课内容与“马工程”重点教材基本相同的课程都须选用“马工程”重点教材,同类教材、自编教材可作为辅助教材。已出版“马工程”重点教材及对应课程信息表参见附件1。
三、审核工作流程
各有关单位教材审核工作流程如下:
1.各单位排定本科、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并落实主讲教师后,由主讲教师推选教材并提请基层教学组织讨论通过,然后在本单位党委的领导和参与下,组织召开审核会议对教师推选教材进行审核。
2.各单位将审核通过的教材信息填报《武汉大学课程选用教材院系审核结果汇总表》(见附件2),报学校教材建设中心进行审定。审定通过的教材进行校内公示和反馈。
3.首次选用未经审读的哲学社会科学教材和境外教材(包括境外原版教材、境内影印或翻译教材)需进一步严格审读审核程序,具体程序如下:
(1)教师推荐。任课教师填写《武汉大学课程选用教材审核记录表》(见附件3),提供所选用的教材信息和教材简介,与教材样书一并提交所在单位进行审核。
(2)单位审核。各单位组织同行专家对教师推荐的教材进行认真审读,在本单位党委的领导和参与下召开审核会议讨论要选用的教材,填写单位审读审核意见,然后将审核通过的教材审核记录表提交学校教材建设中心。
(3)学校审定。学校教材建设中心对各单位审核结果进行审核确认,并做校内公示和反馈。
四、工作安排与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统筹安排所开设本科、研究生课程选用教材的审核管理工作,合理安排时间于2021年7月9日前完成上述工作,提交选用教材审核结果,具体包括:(1)《武汉大学课程选用教材院系审核结果汇总表》(纸版本和电子版);(2)《武汉大学课程选用教材审核记录表》(纸版本)。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课程选用教材审核工作,严把教材政治关、学术关,确保政治方向正确、学术水平一流的高质量教材进课堂。各单位须同步建立教材档案专柜,做好教材样书及审核工作档案管理,以备学校和上级部门随时抽查。
学校开发了教材信息库系统,已汇集各单位部分开设课程选用教材信息,供大家查阅;对于陈旧的课程选用教材信息,请各单位及时反馈以便予以更新。教材信息库系统暂限校内访问,网址为http://jcxxk.whu.edu.cn。
联系人:李园园 电话:68754570、68753459
办公地点:本科生院南214、217房间
电子邮箱:jcjszx@whu.edu.cn
附件1:已出版“马工程”重点教材及对应课程信息表(截至2021年5月).xls
附件2:武汉大学课程选用教材院系审核结果汇总表.xlsx
附件3:武汉大学课程选用教材审核记录表.docx
武汉大学教材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本科生院(代章)
研究生院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