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相关博士生:
为了建立具有互补性和国际竞争能力的实体,充分发挥我校与香港城市大学各自的优势,培养更多适应社会需求的优秀博士研究生人才,两校决定开展博士研究生的联合培养工作。根据我校与香港城市大学签订的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2023年度两校的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将继续执行,有关项目介绍、申请要求以及申请表格等详见附件申报材料。
符合申报条件的博士生请于12月9日之前向研究生院培养处提交相关申报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将提交城大研究生院复核。
我校有意向的博士生导师可以联系香港城市大学合作教师,推荐博士研究生参加该项目申报并合理安排研修时间。
附件: 申报材料.zip
研究生院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