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武汉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专项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武大外字〔2017〕35号)有关精神,学校依据“国际学术会议资助列表”对研究生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进行资助。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就2023年度研究生国际学术会议资助列表申报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3年1月10日至2023年3月15日。
二、申报流程
(一)2023年1月10日—2023年2月20日
各培养单位广泛宣传,使广大导师和研究生知晓项目信息,并鼓励导师向教学秘书提出列表会议建议。纳入列表会议遵循“宁缺毋滥”的原则,应为国(境)外举办的本学科领域较高级别、有重要影响的国际学术会议。
(二)2023年2月21日—2023年3月7日
教学秘书汇总导师提交的列表建议会议后,提交本单位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或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研究,根据会议的国际影响力和学术水平等因素,形成本单位2023年度研究生国际学术会议列表。列表会议总数不超过50个,其中A类会议不超过10个。新的会议列表(附件一)要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各培养单位将纸质版会议列表,与培养指导委员会或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出具的列表会议认定报告于2023年3月7日前按要求报送至研究生院(当代楼)A405室进行复核。纸质版申报材料均须经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会议列表需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peiyangchu205@163.com。
(三)2023年3月8日—2023年3月15日
研究生院将对各培养单位会议列表进行复核,核定后的列表将成为2023年资助研究生出国(境)参加学术会议的依据。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各培养单位对2023年申报的列表会议进行排序,并标注会议等级(A、B两个等级);若未标注等级,默认为B等。
(二)会议列表中可列出10个以内本学科领域顶尖级国际学术会议(A类),参加此类会议的资助条件可适当放宽,资助额度可适当提高。
(三)未按要求提交会议列表或会议列表审核未通过的培养单位,将无法享受学校相应资助。学校将不定期聘请校外专家对各培养单位申报的会议列表进行审核。
(四)本次会议列表审核、备案后,2023年度内原则上将不再进行调整。
特此通知
附件 1:院系2023年度研究生国际学术会议列表填写模板.xls
附件 2:关于2023年度研究生出国(境)交流专项奖学金评选工作预安排的通知.doc
研究生院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