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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开展武汉大学2014年上半年博士学位论文“网上评议”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02-25 00:00:00    来源:    点击:

关于开展武汉大学2014年上半年博士学位论文

“网上评议”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保证我校博士学位论文质量,学校决定在总结2013年理学部博士学位论文“网上评议”试点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继续通过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教育部学位中心)“学位论文网上评议开放平台”,扩大进行校外专家“双盲”评审的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评议范围和时间

1.“网上评议”范围:(1)理学部(含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全部博士学位申请者的论文;(2)其它学部各培养单位(学院、系、所、中心、重点实验室等)随机抽取10%比例博士学位申请者的论文,具体名单将在近期抽取后及时通知各培养单位。(3)“网上评议”之外的博士学位论文仍由各培养单位组织进行“双盲”评审。

2.被抽选并参加2014年上半年答辩的博士研究生,须于4月20日前,以个人或院系为单位到研究生院学位工作处209室提交相关材料。

二、网上评议需提交的材料

1.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网上评议”申请表(纸质,需签字、盖章),见附件1。

2.三个电子文件:(1)论文基本情况数据库;(2)论文原文(不写学生姓名和导师姓名,去掉论文致谢部分,论文格式为PDF格式,不超过20M);(3)论文摘要(PDF格式应与论文原文的中文摘要一致),学生须现场签名登记。

三、网上评议工作要求

1.“网上评议”论文必须通过学位论文资格审查。被抽选到的博士学位论文必须提交到教育部学位中心“学位论文网上评议开放平台”进行校外专家“双盲”评审。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网上评议”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督促导师切实加强对学位论文的指导,严格要求研究生遵守学术道德,从严进行博士学位申请资格审查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3.学位论文撰写格式要求见《武汉大学2014年申请博士学位有关规定》(将在近期发给每位博士毕业生)。“网上评议”论文严格按照学位论文送审平台提交要求的格式,见附件2.

4.论文一经提交不得撤回,一般30日内可收到评阅结果。“评阅书”电子文档先由学位处下载存档,并及时通知学院评阅结果。

四、其他

1.每篇论文由教育部学位中心聘请三位专家完成“双盲”评审,每篇论文需支付评审费共计1140元。博士研究生先将评审费交给各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然后由秘书统一将现金或转账单交至研究生院,再由学校财务全额上交至教育部学位中心。

2.4月20日以后博士学位论文“网上评议”提交工作仍继续进行,但专家评审时间延后,可能会影响到上半年论文答辩、学位申请。因此请各博士生在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的前提下,尽早安排送审时间。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68754139

联系地址:研究生院学位处209办公室

特此通知

附件1: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网上评议”申请表.doc

附件2:学位论文送审平台评审材料提交格式要求.doc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工作处

2014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