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根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9]173号)和《武汉大学自主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要求,近期将对研究生自主科研项目相关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对2014年度研究生自主科研立项项目的中期考核工作:
(一)考核时间:
2015年3月31日——4月20日2014年度项目负责人需向培养单位教学秘书提交《武汉大学研究生自主科研项目中期考核表》(见附件1)以及与申请项目相关的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录用通知)或其他研究成果复印件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2015年4月21日——4月27日 培养单位组成考核专家组(邀请导师参与,且专家组成员不少于3人),在审核材料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价,确定考核结果。原则上考核等级为优秀的项目数不超过本单位当年获批立项总数的20%。同时,各培养单位需提交《武汉大学研究生自主科研项目中期考核成果汇总表》(见附件2),根据考核结果从高到低排序,并将相关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报送研究生院。
2015年4月28日——4月30日 由研究生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追加奖励资助项目及中期考核通过项目并公示。
(二)相关说明
1、研究生院将根据项目中期考核结果,对研究成果突出的项目择优追加奖励性资助,标准为2000元/项(人文社科类)或3000元/项(理工信息类)。
2、未能提交任何科研成果的项目视为考核不合格,暂时中止后期资助,延长半年时间再次进行中期考核,仍达不到合格要求,需退回前期资助。
二、对2013年度研究生自主科研立项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
(一)时间安排:
1、2015年3月31日—4月20日2013年度项目负责人向培养单位教学秘书提交《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自主科研项目结题验收表》(见附件3)以及发表论文或其他科研成果复印件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同时,各项目负责人需提交《研究生自主科研项目基本情况列表》(见附件4)电子版一份。
2、2015年4月21日—4月27日 各培养单位对项目结题材料进行初审,填写《武汉大学研究生自主科研项目结题成果汇总表》(见附件5)。并向研究生院提交结题验收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
3、研究生院于2015年4月28日—4月30日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通报各培养单位。
(二)相关说明:
1、结题的最低要求为提交3篇以上与申请项目相关的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录用通知)或其他研究成果复印件,其中人文社科类成果中至少包含一篇CSSCI期刊论文。结题验收不合格的除停止后期资助外,还要追回中期考核后下拨的20%资助金额。
2、资助对象发表高水平论文可适当减少论文数量要求,但需提交申请并经研究生院审核同意。
3、对2013年度之前立项,申请延期结题的自主科研项目,按照当年项目立项时签订的项目协议要求进行结题验收。
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博士研究生自主科研项目的中期考核与结题验收工作,把握标准、严格评审,并将考核情况在培养单位内部进行公示。研究生院将把各培养单位中期考核和结题验收成效作为下一年度分配各培养单位自主科研立项数量及资助额度的重要参考因素之一。
研究生院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68752651,
邮箱:wangpeng@whu.edu.cn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培养处
2015年3月31日
研究生自主科研项目相关附件:附件.zip
一、2014年度研究生自主科研项目中期考核相关表格下载
附件1:研究生自主科研项目中期考核表
附件2:自主科研项目中期考核成果汇总表
二、2013年度研究生自主科研项目结题验收相关表格下载
附件3:自主科研项目结题验收表
附件4:自主科研项目基本情况列表
附件5:自主科研项目结题成果汇总表
三、填表参考
附件6: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表
附件7:学科分类代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