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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研究生自主科研经费报销的相关通知

时间:2015-07-01 00:00:00    来源:    点击: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我校研究生自主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和财务部有关规定, 2015年研究生自主科研项目经费须按照有关时间节点进行报账。

接校财务部通知,2015年下拨的研究生自主科研项目经费必须于2015年7月3日之前报销其经费的50%,对不按照相关要求报销的项目,财务部将收回相应经费。7月1日---3日报销形式只能通过现场办理报销手续,不能进行网上报账。自主科研项目经费不管是否收回,项目考核标准将不变。

特此通知

培养处

201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