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我校研究生自主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和财务部有关规定, 2015年研究生自主科研项目经费须按照有关时间节点进行报账。
接校财务部通知,2015年下拨的研究生自主科研项目经费必须于2015年7月3日之前报销其经费的50%,对不按照相关要求报销的项目,财务部将收回相应经费。7月1日---3日报销形式只能通过现场办理报销手续,不能进行网上报账。自主科研项目经费不管是否收回,项目考核标准将不变。
特此通知
培养处
201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