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人文社科类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有关通知,决定每年利用香港太古有限公司设立的“太古研究生奖学金”,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武汉大学等十所内地高校中共选拔2人赴香港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武汉大学人文、社科领域的硕士毕业生,且本科阶段须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厦门大学、北京师范大学、浙江大学、武汉大学、重庆大学完成4年本科课程,并取得良好成绩。
二、我校推荐名额:1-2名。
三、外语要求:需提供有效的TOEFL、IELTS、GRE或GMAT成绩单。(修读经济学须通过GRE,管理学须通过GMAT,同时须通过TOEFL或IELTS考试,研修方向为中国语言文学者除外)
四、提交材料:
1)个人简历(姓名、出生日期、出生地、性别、手机号码、学习经历等);
2)自荐信(注明申请专业);
3)研究计划书;
4)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复印件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5)在校成绩单(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加盖公章);
6)TOEFL、IELTS、GRE或GMAT成绩单。
材料须中英文各一份,并呈交一份英文作品及英文书写的研究计划书,作为学习或研究能力的根据。
五、申报时间:2015年10月25日之前。
申报人在规定时间之内将申报材料提交研究生院206室,联系电话68752651,联系人王老师。材料可提交电子文档,联系邮箱:wangpeng@whu.edu.cn.
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通知中明确说明,申请人一旦被录取,不得随意改弃。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15年10月15日
附件:太古博士学位研究生奖学金项目之有关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