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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我校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3-07 00:00:00    来源:    点击: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鼓励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积极探索和创新符合专业学位教育特点、具有鲜明特色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培养模式和管理体制,拟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中有着良好基础的培养单位进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现将试点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积极申报。

一、 深化改革的目标

本次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是国家教育部联合三部委的国家级改革项目,各专业学位培养单位需高度重视并结合单位实际,确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基础标准;以创新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结合本单位人才培养规律,创新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才培养模式;以完善教师考核评价体系为抓手,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师队伍建设;结合我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服务“一带一路”倡议,重点培育若干个有国际影响的专业学位特色专业;以提升教育质量为核心,创新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

二、 深化改革的要求

本次深化改革需要在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培养模式创新和管理体制改革方面实现较大突破,采取有针对性的改革举措,取得显著成效,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

1、 在培养模式创新方面,重点在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库和案例教材质量评价标准的建立,创新案例教学模式、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的改革、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学分的实施办法、多元化学位论文评价体系和标准探索等方面。

2、 在管理机制改革方面,重点在实习实践基地的建设、师资队伍的建设、高水平国际化课程建设和国际认证工作、专业学位毕业生就业质量和职业发展跟踪反馈制度和专业学位教育质量的提高等方面。

三、 项目申报条件

1、 应至少有三届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毕业。

2、 应有已建立较好的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管理体制,研究生专业学位培养质量较好。

3、 应具有一支理论水平高,科研、实践能力较强,专兼职相结合,能够满足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需要的高水平导师队伍。

4、 应具有目标明确、思路清晰、能够体现自身优势和特色的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且在经费投入、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制度建设和建立研究生奖助贷体系等方面有切实可行的措施。

四、 项目周期与时间安排

各培养单位应高度重视本次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成效将作为研究生教育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依据,每年9月将进行项目检查。

1、 项目周期

项目周期为5年,2016年3月~2020年10月

2、 项目时间安排

2016年3月中旬 项目申报

2016年3月下旬 项目初审

2016年3月底 项目汇报(ppt格式汇报5分钟)评审

2016年9月 项目年度检查

2017年9月 项目中期检查

2018年9月 项目年度检查

2019年9月 项目年度检查

2020年9年 项目验收

五、 项目资助经费情况

学校将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每个获批项目配有启动资金2~5万元,根据每年的年度检查情况和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给予相应的经费追加。

六、 项目管理

1、 本项目实行年度检查制度,年度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即终止项目继续实施;年度检查合格的项目继续实施;年度检查优秀的项目将给予项目资金追加。

2、 年度检查主要针对项目申报中的创新性案例教学建设情况、实习实践基地建设情况和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情况等进行检查。

3、 检查形式不局限传统汇报形式,将采取现场听课、基地现场考察和学生座谈等方式进行。

请各培养单位于2016年3月21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至研究生院209室邹老师处,邮箱249745929@qq.com;电话:68754139

附件一:深化改革项目指南

附件二:深化改革项目申报表

研究生院培养处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