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根据《武汉大学关于建立博士研究生跨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试验区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要求,拟于近期开展对2013年度跨学科试验区博士生进行终期考核的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16年4月7日至4月12日博士生向主导师提交终期考核材料。
2016年4月13日至4月16日主导师对其进行材料初审并经培养单位签字盖章后送研究生院207室。
2016年4月17日至4月20日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获资助者进行综合评审。
(二)考核内容及方式:
1、博士生需认真填写《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跨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试验区终期考核表》(见附件),并提交科研成果复印件(以上材料一式2份)。博士生应对照2013年提交的申报表和个性化培养计划书,对获得项目以来的研究进展和取得成效进行详细总结与汇报,(包括项目计划实施情况,研究最终成果简介、成果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以及社会影响和效益;项目创新及不足之处;主要参加的学术活动,包括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实验室轮转、实习实践、听取学术报告等)。
2、科研成果发表时间均为项目获批之日起至终期验收之日止。发表的科研论文均需提供论文的检索报告,若科研论文待发表,则需提交论文期刊的收录级别。若论文数量不能达到要求,其专著、高影响因子论文等可由申报者提出申请,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审核论证后做相应冲抵。
3、综合评审组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评审组将结合试验区个性化培养计划书和培养目标对博士生的学习和科研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
4、评审合格的博士生,由研究生院下拨项目相应资助经费。评审不合格的会根据情况做出相应处理。若有申请延期结题者,请于4月20日之前向研究生院递交书面申请。
(三)对2013年度跨学科试验区申请延期中期考核的博士生,本次需要进行中期考核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考核时间:
2016年4月7日至4月12日博士生向主导师提交中期考核材料
2016年4月13日至4月22日主导师对其进行材料初审后组织答辩考核,填写意见后提交培养单位。
2015年4月23日至4月25日主导师所在培养单位审核盖章后将相关材料提交研究生院存档。
(2)考核内容及方式:
1、博士生需认真填写《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跨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试验区中期考核表》(见附件),并提交科研成果复印件(以上材料一式2份)。博士生应对照2013年提交的申报表和个性化培养计划书,对两年来的研究进展和取得成效进行详细总结与汇报,并制作20分钟左右的PPT。博士生参加中期考核时应进行研究综述,原则上科研成果需达到武汉大学学术创新奖基本申报条件。
2、答辩评审组为5-7人,应包含导师团队主要成员、主导师所在培养单位主管领导及相关学科专家。评审组应结合试验区工作进度和培养目标和对博士生近两年来的学习和科研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答辩时需通知研究生院委派工作人员到场旁听。
3、考核合格的博士研究生普通奖学金将提升至34000元/年,超出学校标准部分由学校和导师对等承担;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跨学科研究的博士研究生将退出试验区,停止相关资助。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68752651,电子邮箱:wangpeng@whu.edu.cn
研究生院培养处
2016年4月7日
附件:
1、跨学科试验区终期考核表
2、跨学科试验区中期考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