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探索产学研协同培养机制,推进一流大学建设,省教育厅决定2016年继续开展申报研究生工作站的工作。
一、 申报条件:详见附件1.
二、 提交材料要求:将《湖北省研究生工作站建设申请表》(附件2)和《湖北省研究生工作站项目合作协议》(附件3)一式二份报研究生院207王老师,同时上传材料电子版。
三、 时间安排:各培养单位请于7月8日之前提交申报材料。
研究生院培养处
2016年6月29日
附件1:《研究生工作站申报条件》
附件2:《湖北省研究生工作站建设申请表》
附件3:《湖北省研究生工作站项目合作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