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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教学安排的通知

时间:2016-09-01 00:00:00    来源:    点击: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在即,各培养单位根据课表安排认真做好开学前的准备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前一周通知任课老师及上课学生根据课表安排的时间与地点上课,届时研究生院巡视全校学位课,选修课由各培养单位自行检查。

二、根据校历安排,2016级研究生9月8日报到注册,10日开学典礼,12日(第二周周一)正式上课。

三、2014、2015级研究生9月5日开始上课(第一周周一)。

四、各培养单位分管教学的领导和研究生督导组成员继续对本单位研究生课程进行教学检查,并于10月中旬上交自查报告。

五、本学期硕士英语只对科学学位研究生开设(外语学院、医学部除外);博士英语实行分级分类教学,请教学秘书务必于9月12日之前将分班名单录入相应课头。

六、2016级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必修《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慕课课程 。

七、公选课: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均可选。系统名单由培养单位教学秘书添加。

八、上课地点时间发生变动请提前上交调课申请以便教学检查,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

九、开学两周内可办理本学期缓修缓考、旁听申请及公共英语免修,逾期不再办理。

十、请各培养单位教学秘书开学四周内将学生名单加入相应开课课头,并通知任课教师及时录入上学期期末考试成绩,第五周系统将关闭更改学生名单开关,第十周系统将关闭录入成绩开关。

研究生院培养处

201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