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开拓我校研究生的国际学术视野,促进研究生积极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活动,学校拟对研究生出国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资助办法进行修订。以“常年受理、随时派出、保证质量”为基本原则,学校主要对研究生申请该项资助时所参与的国际学术会议层次、参会方式等进行审核,故面向全校各培养单位征集资助的国际学术会议范围。具体要求如下:
1.会议应为本一级学科领域内的顶级国际学术会议,且每个一级学科推荐会议一般不超过5个;
2.优先考虑近年来连续举办的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
3.会议主要召开地为国外。
4.按照推荐会议的重要性进行排序(可以并列)。
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组织学评会对各学科国际学术会议进行筛选、评议,并于2016年10月31日前报研究生院203办公室(联系电话:68754166)。研究生院将以此为基础,对研究生出国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资助办法进行修订与完善。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培养处
201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