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程硕士培养单位:
根据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和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工程专业学位工作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推进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若干工作的通知”(硕教指委秘【2017】8号文)的文件精神http://www.meng.edu.cn/publish/gcss/294/2017/20170308090534404942736/20170308090534404942736_.html,我校现开展第三届“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评选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截止申报前,培养单位获得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且连续开展招生培养工作应满5年。
2.截止申报前,联合培养基地近三年培养的研究生人数至少为50人,且研究生在该基地的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
3.具有一支能够满足研究生培养需要,具备较高学术水平和丰富工程经验的双导师队伍,其中企业导师占导师队伍的比例不低于1/3;具备完善的师资培训与管理制度。
4.能够提供满足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需要的工程类课程、专业实践课题、科研课题、工程现场、实验条件、生活保障等条件。
5.在培养模式方面具有符合行业、领域人才培养要求的优势特色;在基地建设、联合培养、导师管理、学生管理、合作交流等方面具有较完善的规章制度。
6.联合培养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就业竞争力和职业胜任力等方面具有突出的表现。
7.当年申报通知中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申报内容
1.基地概述,包括基地名称、合作单位、建立时间、建设理念和目标、培养规模和成效等方面。
2.联合培养举措,包括导师队伍、培养模式、实践条件、实践项目、实践教学、思想政治教育、社会责任教育、生活条件等方面。
3.基地管理模式与制度建设,包括基地的管理及组织架构、运行方式、资助体系、激励机制、资源共享机制、研究生人身安全以及相关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等方面。
4.基地建设形成的特色及示范性经验。
5.联合培养典型案例。
三、报送材料要求
1.《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申报表》(附件2),pdf格式,文件名:T+10486+工程领域名称+基地名称.pdf
2.《申报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信息表》(附件3),excel格式,文件名:T+10486.xls
3.《示范基地建设情况及经验介绍(框架)》(附件4),一式二版,word、pdf格式,文件名:T+10486+工程领域名称+基地名称.doc或pdf
4.示范基地现场照片,jpg格式,800万以上像素,文件名:T+10486+参评者姓名.jpg
以上四份材料,形成一个压缩包,压缩包文件名称:T+培养单位代码+培养单位名称+工程领域+示范基地名称。本次申报不接受纸质材料,只接受电子版材料。
四、报送时间要求
请于2017年4月1日前将材料报送到249745929@qq.com
五、评选程序
培养单位提交申报材料,研究生院组织评选并报送工程硕士教指委。
请各培养单位认真总结具有示范性、引领性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的成功经验,积极申报,申报获奖结果将纳入年终绩效考核体系。
研究生院培养处
2017年3月10日
附件1: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开放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申报表
附件3:申报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信息表
附件4:基地建设情况及经验介绍(框架)
附件5:获得第一届全国示范性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荣誉称号的名单
附件6:工程教指委秘【2017】8号-关于推进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若干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