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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武汉大学开展第三届“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7-03-10 00:00:00    来源:    点击:

各工程硕士培养单位:

根据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和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工程专业学位工作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开展第三届‘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评选活动的通知(硕教指委秘【2017】9号文)”的文件精神(http://www.meng.edu.cn/publish/gcss/294/2017/20170308092054342347029/20170308092054342347029_.html),我校现开展第三届“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评选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包括在职非全日制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且目前在职工作,原已获评者不再参评。

二、报送时间要求

请于2017年4月1日前将材料报送到249745929@qq.com

三、报送材料要求:

1.《参评“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推荐表》(附件2),pdf格式,文件名:T+10486+工程领域名称+参评者姓名.pdf

2.《参评“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信息汇总表》(附件3),excel格式,文件名:T+10486.xls

3.《事迹介绍》(附件4),一式二版,word、pdf格式,文件名:T+10486+参评者姓名.doc或pdf

4.工作现场照片,jpg格式,800万以上像素,文件名:T+10486+参评者姓名.jpg

以上四份材料,形成一个压缩包,压缩包文件名称:T+培养单位代码+培养单位名称+工程领域+参评者姓名。本次申报不接受纸质材料,只接受电子版材料。

四、评选程序

培养单位提交申报材料,研究生院组织评选并报送工程硕士教指委。

请各培养单位认真挖掘本单位有先进典型事迹,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已毕业工程硕士研究生。申报获奖结果将纳入年终绩效考核体系。

附件:附件

研究生院培养处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