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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武汉大学硕士研究生精品课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3-15 15:49:34    来源:    点击: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意见》(教研【20145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推进我校研究生课程建设,优化硕士研究生的课程体系,加快研究生课程教学内容、方式和手段的改革,结合《武汉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实施办法(试行)》(武大研字【201272号)的有关规定,学校决定2018年(2017-2018第二学期)资助一批学科通开课、专业必修课、公共选修课,同时,对20172016年度立项建设的精品课程(含往年建设的课程)进行中期考核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度精品课程立项

(一)立项范围

1. 一级学科通开课是指各培养单位2012年新修订的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按一级学科设置、通开通讲的学位课程。建设周期2年,资助经费4万元/项。

2. 专业必修课(含研究方向必修课)是直接针对二级学科或极具特色的专业方向开设的学位课程。建设周期2资助经费2万元/项。

3. 公共选修课是针对研究生开设的培养创新意识、提高综合素质,强调多学科交叉渗透、多知识交汇融合的学分课程。建设周期2年,资助经费3万元/项。

(二)具体建设要求

1. 学科通开课:

1)课程内容应体现一级学科的内涵、学科发展趋势以及与相关学科的关系,应覆盖下属二级学科或研究方向所涉及的重要理论及技术的最新研究成果,具有足够的广度和深度,与本科生同类或相近课程有明显层次区别。

2)以课堂讲授为主,实行团队授课,由骨干教师担任课程负责人,参与课程建设的二级学科或研究方向带头人共同承担该课程的讲授与教学计划及教学大纲的编制工作,组建高水平教学团队(3~5)人。

3)积极开展研究生教学研究与教学内容、方法的改革,不断优化课程体系,注重高水平教材建设,教学效果好,研究生评价高。

2. 专业必修课(含研究方向必修课):

1)教学内容应及时反映本学科专业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突出学科特色,增强研究生了解学科发展前沿,把握学科脉络的能力,课程体系科学合理,重点突出,以适应高、精、深人才培养的需要。

2)主讲教师及团队成员学术造诣高,具有丰富的研究生教学经验,开课时间3年以上,听课人数不少于15人。

3)教学手段先进,教学方式多样,能够整合教学资源,在教学改革方面特色鲜明,效果突出,研究生反应良好。

3. 公共选修课:

1)课程内容系统、丰富,能够提高研究生创新创业意识与实践能力,拓宽研究生视野;课程体系安排科学、合理,注重研究生综合素质的提升。

2)任课教师及教学团队具有良好的专业技能和丰富的教学经验,所授课程区别于本科现有通识授课模式,注重探索案例教学、研究性学习及文献评价等方式,有助于研究生丰富知识结构。

3)课程设置和授课教师稳定,课程教学手段先进、方式多样,课程安排适应学科选修的需要,具有一定的通适性。

(三)立项程序

1. 201842日前,课程负责人填写《武汉大学硕士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立项申报表》(详见附件一),提交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教案、教学日历给各培养单位教学秘书。

2. 201846日前,培养单位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后将立项申报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12份,可复印)、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教案、教学日历(电子版、纸质版各1份)报研究生院培养处205室(联系人:梁老师,电话:68754026),电子邮箱:peiyangchu205@163.com

3.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通过评审的课程经公示后立项建设。

(四)其他事项说明

1. 本着“成熟一个,立项建设一个”的原则,实行课程负责人和项目承担单位共同负责制。课程负责人应做好教学团队成员的协调沟通与课程教学的组织实施,课程负责人所在单位负责立项课程教学的日常检查与指导。

2. 项目管理实行过程评估制,中期检查在建设周期达到一半时间时进行,结题验收在项目建设周期完成时进行。届时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随堂听课、研究生评教和集中会评。验收不合格者,可延期验收一次,对于建设开展不力的课程,将减少或终止资助,直至撤销。

3. 资助经费采取立项、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分阶段划拨,划拨比例为40%30%30%,鼓励有条件的培养单位给予一定比例的资助。资助经费主要用于精品课件制作、课程调研、教学资料收集整理、教材编写及出版等。

4. 对于已结题的或正在建设中的学科通开课或其他课程建设项目不得参评。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学校的统一要求,高度重视通开课建设立项工作,积极鼓励、认真组织本单位老师参与申报。


二、对2017年度精品课程中期考核

(一)考核时间

2018320日至201854日。其间将由专家进行随堂听课,当年度有精品课程立项的相关学院请于57日之前向研究生院205室提交中期考核相关材料(详见考核内容)。

(二)考核内容

考核将采取材料评审和课堂检查两种方式。材料评审内容包括: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项目中期自评表(详见附件二)、教学大纲、教学日历、课程教案、课程参考资料、教学实验大纲(理工类需要提交)、课程网站建设情况和课程PPT;课堂检查包括随堂听课、发放调查问卷和与学生进行座谈等。

(三)需提交材料及其要求

1. 必备材料

1)教学大纲(提交一份纸稿)

具体要求:包含教学目标、教学方法、教学内容(每章或每讲的简要介绍,并注明学时)、团队成员的任务分配(注明主讲老师和课时)、课程重点、难点及采取的教学方法(应注明主要教学手段和方式)。

教学大纲应体现出教学内容与方法上与本科教学的差异性与关联性,体现出教学思想的先进性、教学内容的前沿性和课程设计的科学性,体现出教学团队成员之间既有统一协调又有分工合作,体现出对专业素质和创新能力培养的高度重视。

2)课程教案(提交一份纸稿)

具体要求:书写规范,符合相关要求。可由多个专题组成,但专题间需构成一定的逻辑体系,彼此相关且避免重复,每个专题应注明主讲教师和教学内容。教案应力求丰富充实,贯穿教学全过程,能够将系统理论和学科前沿相结合,并为下一阶段编写教材做好准备。

3)教学参考资料目录(提交一份纸稿)

具体要求:选取的参考资料应具有一定前沿性和代表性,能够满足教学需要,且需注明详细情况,包括种类(如著作、论文、外国文献)、作者、出处、发表日期等。根据需要也可以针对每章或每讲注明参考资料。

4)课程PPT(仅学术学位课程需提交,选取有代表性的三讲,提交一份纸稿)

具体要求:内容详实,层次分明,结构合理,设计科学,文字清晰、画面生动,表图清晰,模板统一,与教案内容相符。

5)课程网站建设情况(仅学术学位课程需提交,网站建设计划和说明提供纸版一份)

具体要求:如尚未建成请提供设计方案,包括组成模块的具体内容及运行方式,网站建设进度、准备情况和建设内容。如已建成请注明网址。

6)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项目中期自评表(提交一份纸稿)

以上材料均需要提供电子版(按材料顺序做好文件夹),发至电子邮箱peiyangchu205@163.com,联系人梁老师,电话68754026

2. 自选材料(不做硬性要求,如有可提交一份纸版)

1)教材编写准备情况,包括:编写计划、教材编写的初稿等。

2)网站已建成,已投入正式运行。

3)发表课程相关的研究论文。


三、对2016年和2017年年度精品课程终期结题

(一)验收时间

2018320日至201854日,其间,进行课堂检查。57日之前各学院须向研究生院205室提交结题验收相关材料(详见考核内容),5月中旬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未参加上批次结题验收的学科通开课,应随同本批项目一起进行结题验收工作)。

(二)验收内容

验收将采取材料评审和课堂检查两种方式。材料评审内容包括:《武汉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表》(见附件三)、已出版的课程教材(或准备出版的教材稿件)、与教学相关的公开发表的论文复印件、教学大纲、课程教案、教学参考资料目录、课程PPT;课堂检查包括随堂听课、发放调查问卷和与学生进行座谈等。

(三)需提交材料及其要求

1. 教学大纲(提交一份纸稿)

具体要求:包含教学目标、教学方法、教学内容(每章或每讲的简要介绍,并注明学时)、团队成员的任务分配(注明主讲老师和课时)、课程重点、难点及采取的教学方法(应注明主要教学手段和方式)。

教学大纲应体现出教学内容与方法上与本科教学的差异性,体现出教学思想的先进性、教学内容的前沿性和课程设计的科学性,体现出教学团队成员之间既有统一协调又有分工合作,体现出对专业素质和创新能力培养的高度重视。

2. 课程教案(选取有代表性的三讲提交一份纸稿,如果有自编教材可不交)

具体要求:书写规范,符合相关要求。可由多个专题组成,但专题间需构成一定的逻辑体系,彼此相关且避免重复,每个专题应注明主讲教师和教学内容。教案应力求丰富充实,贯穿教学全过程,能够将系统理论和学科前沿相结合。

3. 教学参考资料目录(提交一份纸稿)

具体要求:选取的参考资料应具有一定前沿性和代表性,能够满足教学需要,且需注明详细情况,包括种类(如著作、论文、外国文献)、作者、出处、发表日期等。根据需要也可以针对每章或每讲注明参考资料。

4. 课程PPT(选取与教案相对应的三讲,提交一份纸稿)

具体要求:内容详实,层次分明,结构合理,设计科学,文字清晰、画面生动,表图清晰,模板统一,与教案内容相符。

5. 公开发表的与课程教学相关的论文复印件(教师或与课学生为第一作者皆可)。

6. 已出版教材或拟出版教材的稿件。

以上材料均需要提供电子版(按材料顺序做好文件夹),发至电子邮箱:peiyangchu205@163.com,联系人:梁老师,电话:68754026


四、其他说明

(一)经批准立项的课程,实行课程负责人和项目承担单位共同负责制。课程负责人应做好教学团队成员的协调沟通与课程教学的组织实施,课程负责人所在培养单位负责立项课程教学的日常检查与指导。

(二)学校按照资助标准对获批立项的精品课程予以投入,鼓励有条件的培养单位给予一定比例的资助。各类资助经费主要用于精品课件制作、课程调研、教学资料收集整理、教材编写及出版等。

(三)一级学科通开课、专业必修课程、公共选修课的资助经费采取立项、中期检查合格、结题验收后分阶段划拨,划拨比例分别为40%30%30%

(四)项目管理实行过程评估制,中期检查在建设周期达到一半时间时进行,结题验收在项目建设周期完成时进行。届时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随堂听课、研究生评教和集中会评。

(五)验收合格者授予“武汉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荣誉称号,颁发证书;验收不合格者,可延期验收一次,对于建设开展不力的课程,将减少或终止资助,直至撤销。

(六)学校对获得“武汉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称号的课程,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以保证课程质量和示范效果。复审不合格者将被取消称号。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培养处


2018315

附件一:武汉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立项申报表.doc 

附件二:武汉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项目中期自评表.doc 

附件三:武汉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