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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0年武汉大学研究生暑期学校和博士生论坛资助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

时间:2020-04-29 10:50:57    来源:    点击: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申报我校2020年研究生暑期学校和博士生论坛资助项目的通知》的要求,研究生院组织对2020年申报的研究生暑期学校和博士生论坛项目进行评审,现将立项结果公布如下:

序号

学院名称

项目

类别

项目名称

项目联系人

1

法学院

博士生论坛

2020年全国环境法博士生论坛

秦天宝

2

历史学院

博士生论坛

第七届珞珈史学博士论坛

(新史料·新史学)

谢国荣

3

新闻与传播学院

博士生论坛

2020年武汉大学全国新闻学博士生论坛

陈刚

4

遥感信息工程学院

博士生论坛

第五届“知卓”博士生论坛

方圣辉

5

哲学学院

博士生论坛

第十三届南北五校哲学博士生论坛暨2020年武汉大学博士生学术论坛之哲学篇

黄超

6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博士生论坛

第十四届珞珈国是论坛——全国博士生学术论坛

张亮

7

计算机学院

暑期学校

人工智能与软件工程

杜博

8

马克思主义学院

暑期学校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生暑期学校

周绍东

9

遥感信息工程学院

暑期学校

武汉大学定量遥感暑期学校

梁顺林

10

哲学学院

暑期学校

当代政治哲学前沿暑期学校

吴根友

几点说明如下:

1.研究生院近期将本年度资助经费划拨至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各获批单位需严格按照学校经费使用进度要求,合理安排经费使用。项目实施限额报销(博士生论坛资助3万元,暑期学校资助8万元),报销时需提供我校财务部规定范围内的有效票据(如旅费、复印费、文具费、住宿费等)。其中,劳务费用不超过总经费的30%,且只能发放校外师资劳务费,本校教师讲课费无法报销。学生补助及餐费原则上不予报销。

2.各获批项目应严格执行项目申报书中的活动计划。除报到时间外,博士生论坛不少于2天,暑期学校不少于6天。

3.各获批单位应精心组织项目实施,做好项目前期准备与宣传,相关信息应在培养单位网站上及时发布。

4.各获批项目完成后一周内应向研究生院提交总结报告和其他辅助材料(包括日程安排、师资名单、学生名单、调查问卷表、网站新闻及图片等)。对项目实施效果不佳,项目总结材料不齐者,研究生院将酌情责令退还部分或全部资助经费。

联系电话:68788792 联系人:梁老师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2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