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充分发挥助教制度在学校研究生课程教学与人才培养过程中的作用,全面提升研究生的教学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质量,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管理实施细则》(武大研字〔2021〕25号)(见附件1),结合各单位在读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人数以及公共课教学需求,学校加大对研究生课程助教岗位的支持力度,提高助教岗位数,研究生院核定并下达各单位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助教岗位具体数量(见附件2)。请各设岗单位参考下达岗位数量,结合本单位教学实际开展研究生课程助教的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研究生课程助教是专为研究生课程提供助教服务的岗位(非本科生课程),原则上由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担任,少数语言类、实验类等课程助教岗位可由相关学科的优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担任。本科生课程的助教工作由本科生院负责组织实施,研究生课程的助教工作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实施。
1名研究生一学期只能担任1门本科生课程或研究生课程助教岗位。申请助教岗位的研究生应品学兼优、敬业奉献、责任心强、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表达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且所学专业与申请岗位相同或相近。助教工作在不影响本人正常的学习和科研活动的基础上开展。
二、选聘流程
研究生课程助教选聘工作具体流程如下:
(一)研究生经导师同意后,填写助教岗位申请聘用表(见附件3),提交设岗单位;
(二)设岗单位、任课教师遴选确定具体的助教岗位人选;
(三)设岗单位可参考研究生院拟定的助教工作协议书(见附件4),与受聘研究生签订工作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
三、岗位职责
研究生课程助教岗位职责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一)协助备课。助教应协助任课教师完善教学大纲、收集教学资料和文献、优化课件制作、参与教学设计等工作。
(二)课前准备。助教在上课前提前抵达教学地点,做好教学设备的调试或实验器材的准备及其它课前准备工作。
(三)听课和课堂教学辅助工作。助教应随堂听课,了解教学进度、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方法;做好考勤记录,观察教学动态,并协助任课教师处理有关教学事务;在教学过程中不得进行与教学无关的活动,不得擅自离开。如有特殊原因无法随堂听课,应提前向任课教师请假。
(四)讨论课组织。助教应按任课教师要求设置讨论主题,布置讨论任务,指导学生做好讨论准备,协助开展课堂讨论。
(五)教学信息反馈。助教应与学生保持密切联系,协助任课教师为学生解疑释惑,提供学习和研究指导,主动收集学生对课程教学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给任课教师。
(六)作业批改和考试组织。助教应按照任课教师的要求收发并协助批改作业,对于作业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任课教师和学生反馈。协助组织课程考试,维持考场秩序,在任课教师指导下协助评阅试卷和登录成绩,做到客观公正,遵守保密要求。
(七)设岗单位、任课教师安排的与该课程教学相关的其他工作。
(八)在任课教师的课程教学中发挥辅助作用。经任课教师许可,助教在充分准备的前提下可承担个别课时的课程教学实习,任课教师应全程旁听并给予指导。助教不得代替任课教师主讲该门课程。
四、其它事项
研究生课程助教岗位原则上面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并优先满足公共必修课、学科通开课、研究方向必修课等课程教学的需求。课堂教学规模应在20人以上(实际选课人数,非课堂容量),1门课程或1个课头原则上设置1个助教岗位。
各单位应加大对研究生课程助教岗位相关工作的宣传力度,按照核定下达的研究生课程助教岗位数量一次性足额选聘助教。同时,设岗单位及任课教师应切实落实好研究生课程助教的培训、管理、指导和考核工作。下一步,研究生院拟将研究生课程助教选聘工作情况纳入研究生管理工作年度绩效考核参考指标,对于选聘落实不力、组织管理不到位、使用效果不好的单位,将核减下一学期该单位研究生课程助教岗位数量。本次未下达研究生课程助教岗位数量,但有实际教学需要的单位,可向研究生院申报岗位,研究生院将酌情增补。
请各单位将受聘研究生的岗位申请聘用表(见附件3)及本单位选聘信息汇总表(见附件5)纸质版各一式一份,经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后于3月4日17:00前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处(地点:当代楼A407,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87673538,选聘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1944588872@qq.com)。
附件1:关于印发武汉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doc
附件2:武汉大学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助教核定岗位数量汇总表.xls
附件3:武汉大学研究生课程助教岗位申请聘用表.docx
附件4:武汉大学研究生课程助教工作协议书.doc
附件5:武汉大学研究生课程助教岗位选聘信息汇总表.xls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