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武汉大学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武大字〔2023〕19号)和《武汉大学关于基础学科博士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武大研字〔2023〕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营造博士研究生学术科研氛围,搭建研究生学术交流平台,推动跨学科学术思想碰撞和科研成果的产生,学校设立“博士研究生学术沙龙资助项目”,包括博士研究生跨学科学术沙龙和博士研究生学科系列学术沙龙两个子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博士研究生跨学科学术沙龙资助项目
1. 申报时间:每月15日以前申报当月举办的跨学科学术沙龙。
2. 申报条件:
(1)组织者及主持人为武汉大学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
(2)学术沙龙主题应涉及两个以上一级学科,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较广的学科覆盖面,同时具备多学科角度探讨的可行性。
(3)参与人员不少于30人,且主要成员为来自不同学科的博士研究生。
(4)每场博士沙龙应有两名以上点评嘉宾,点评嘉宾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鼓励跨校跨院系邀请。
3. 资助金额:原则上每场学术沙龙资助2000元,主要用于点评嘉宾、场地租借、资料制作等费用,实报实销。
4. 项目申报审核:
申请人或申请单位填写《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跨学科学术沙龙资助项目申报表》(附件一),交所在培养单位负责人(导师或分管副院长)签字盖章后,一式两份交研究生院(当代楼)A405办公室审核,电子版发送至peiyangchu205@163.com。联系人:梁老师,联系电话:68788792。
5. 项目管理:
(1)鼓励两个以上培养单位联合申报。可由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会负责组织,也可由研究生学术创新奖获奖者、优秀博士研究生延期资助获得者、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奖学金获得者等博士研究生个人自行组织申报。
(2)每场学术沙龙在举办前都需将沙龙信息交由学院教学秘书在研究生讲座系统中发布。
(3)学术沙龙活动结束后15日内(遇节假日顺延),且在学校经费报销期限内,持我校财务部规定范围内有效票据到研究生院财务室办理报销手续。
(4)各获批项目应精心组织项目实施,做好项目前期准备与宣传,相关信息应在活动举办之前在网上及时发布;应严格执行项目申报书中的活动计划,未按资助计划执行的将扣减资助费用。
(5)各获批项目完成后一周内应向研究生院提交新闻报道一篇(包含举办现场图片等材料)、总结报告一份和其他辅助材料,纸质版交至研究生院(当代楼)A405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peiyangchu205@163.com。研究生院将根据举办情况确定最终资助金额。
二、学科系列博士研究生学术沙龙资助项目
1. 申报时间:2024年3月17日之前。
2. 申报条件:
(1)组织者及主持人为武汉大学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
(2)学术沙龙在学科内能连续举办,每年应进行4~8场,每场参加人数不少于20人。
(3)学术沙龙主题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探讨性。
(4)每场学术沙龙应有两名以上点评嘉宾,点评嘉宾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
3. 资助金额:原则上每场学术沙龙资助400元,主要用于场地租借、资料制作等费用,实报实销。
4. 项目申报审核:
申请人或申请单位填写《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学科系列学术沙龙资助项目申报表》(附件二),于2024年3月17日前将申请表交所在培养单位负责人(导师或分管副院长)签字盖章后,一式两份交研究生院(当代楼)A405办公室审核,电子版发送至peiyangchu205@163.com。联系人:梁老师,联系电话:68788792。
5. 项目管理:
(1)每场学术沙龙在举办前都需将沙龙信息交由学院教学秘书在研究生讲座系统中发布。
(2)学科系列学术沙龙活动结束后15日内(遇节假日顺延),且在学校经费报销期限内,持我校财务部规定范围内有效票据到研究生院财务室办理报销手续。
(3)每场系列学术沙龙都应精心组织实施,做好前期准备与宣传,相关信息应在活动举办之前在网上及时发布;应严格执行项目申报书中的活动计划,未按资助计划执行的将扣减资助费用。
(4)每场学科系列学术沙龙举办后一周内应向研究生院提交学术沙龙新闻报道稿一篇(包含举办现场图片等材料),年度学科系列学术沙龙举办结束后,于2024年11月份中旬提交总结项目报告一份,纸质版交至研究生院(当代楼)A405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peiyangchu205@163.com。研究生院将根据举办情况确定最终资助金额。
特此通知
附件一: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跨学科学术沙龙资助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二: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学科系列学术沙龙资助项目申报表.doc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