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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三学期研究生教学与培养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6-08 15:57:02    来源:    点击: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22-2023学年第三学期从20236月18日至7月15日,为期4周。为做好第三学期研究生教学与培养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管理部门、培养单位、导师和研究生应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好有关研究生教学和培养活动。

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可根据研究生培养方案和实际需要,统筹安排部分课程教学,鼓励和支持培养单位聘请校内外知名学者开设高质量学科前沿课程、方法论课程、专题研讨课程或国际化课程等。

三、对下半年或明年6月份毕业的研究生开展课程学分清查工作,有针对性地开设有关课程,督促没有完成规定课程学分的研究生完成相关课程学习。

、除课程教学外,培养单位根据学科特点和实际情况,积极探索新型研究生培养模式,组织开展多种形式、富有特色的研究生培养活动,包括:举办研究生暑期学校、博士生论坛、导师论坛、学术沙龙、学术会议、跨学科学术论坛等学术活动;开展研究生专项科研训练,组织研究生参与相关课题研究;选派研究生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开展研究生跨校联合培养和短期研修;组织研究生参加实习实践、创新创业教育、社会调查、志愿服务、学科竞赛等活动。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236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