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3年度“研究生学术创新奖”评选工作,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学术创新奖”评选办法》(武大研字〔2021〕22号)有关要求,现启动2023年度培养单位“研究生学术创新奖”评选细则(以下简称“评选细则”)制定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评选细则的制定应以《武汉大学“研究生学术创新奖”评选办法》(武大研字〔2021〕22号)为基础与依据。为保证参评成果质量,其各等次申报条件不得低于评选办法中规定的基本要求。
2、为保障评选细则的可执行性,各单位应结合学科特色,制定参评科研成果的细化类型和标准;鼓励在学部范围内共同研究制定评选细则。
3、评选细则制定应广泛征求本单位师生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反映学科特色和师生关切。
4、评选细则经本单位院学评分会或培养指导委员会讨论通过后,于6月30日之前提交研究生院培养处(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68752651);经复核与备案同意后,在本单位网站公开发布,并于2023年奖项评选中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 关于印发武汉大学“研究生学术创新奖”评选办法的通知.docx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