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

首页  >  通知公告  >  招生  >  正文

[公告]关于提醒考生核对2015年硕士招生网上报名信息的公告

时间:2014-10-24 00:00:00    来源:    点击:

关于提醒考生核对2015

硕士招生网上报名信息的公告

我校2015年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后,全国各地的考生踊跃报名和咨询,同时,2015年我校接收推免生工作也已完成预期目标任务,感谢各位考生对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大力支持!

目前,2015年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接近尾声。今年武汉报考点继续实行“网上确认”,请大家注意时间安排。根据网上报名结束后“不能补报名,也不能修改报名信息”的规定,为使考生的网上报名信息真实、准确,避免由于信息不完整或填写错误而影响考试,我校对报考武汉大学考生的网报信息(截止时间见附件)进行了数据校验,并结合学籍学历校验结果进行了汇总。提醒部分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填写有误需要核对、修改;部分考生需要提供相关材料我校才能准考;部分考生需要进行学籍学历认证,才能完成现场确认;部分考生不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我校将不予准考。具体情况如下:

一、校验中发现的三类常见问题

1、不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如:管理类联考毕业后工作年限不够;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往届生须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才能报考;大三或已毕业学生不能以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等。

2、报考信息填写有误

如:单独考试考生填报专业不符合“单考招生简章要求”;强军计划考生填报专业不符合“理工类专业学位”;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填报专业不符合“专业学位”;非研究生班考生填报专业属“限招研究生班专业”等。

3、学历或学籍信息校验未通过

如:姓名、身份证号查无学籍;姓名、学历证书编号查无学历等。

二、需要提交材料才能报名或准考

1、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查无学籍或姓名、学历证书编号查无学历),应及时到权威机构进行学籍学历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现场确认时未能提交认证报告的,不予现场确认。

2、报考武汉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往届生,须于2014年11月14日前将执业医师资格证传真到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传真电话:027-68754125,68754920)(医学检验专业除外),我校才准予考试。

3、在校研究生,现场确认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须于2014年11月14日前将证明材料传真到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传真电话:027-68754125,68754920),我校才准予考试。

4、往年考试违规或作弊考生,须提供书面材料,叙述本人往年考试违规的基本事实及思想认识,并保证在2015年研究生入学考试中诚信考试。须于2014年11月14日前将证明材料传真到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传真电话:027-68754125,68754920),我校才准予考试。

三、说明:

1、本公告仅列出部分常见问题的校验结果,供考生核对或修改时参考。

2、学历证书编号:请填写“学校编号”或“证书编号”。通常为16位以上数字,前5位为颁发证书的高校代码。请勿填写证书序号(即No:XXXXX) 。

3、网报期间,除“报考点”、“报考单位”及“考试方式”等信息外,已提交的网报信息,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硕士网报系统进行修改。但“报考点”、“报考单位”及“考试方式”一经确认,将不允许修改,只能重新网报。

特此公告

附件:网报数据校验提示.xls

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201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