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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醒考生核对2016年硕士招生网上报名信息的公告

时间:2015-10-27 00:00:00    来源:    点击:

我校2016年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后,全国各地的考生踊跃报名和咨询,同时,2016年我校接收推免生工作业已完成预期目标任务,请各位考生关注我校各院系所接收推免公示结果。感谢各位考生对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大力支持! 目前,2016年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接近尾声。同时,武汉大学报考点今年继续实行“网上确认”,请大家注意时间安排。根据“网上确认”系统“不能补报名,也不能修改报名信息”的规定,为使考生的网上报名信息真实、准确,避免由于信息不完整或填写错误而影响考试,我校对在武汉大学报考点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以及其他报考点报考武汉大学考生的网报信息(截止时间见附件)进行了数据校验,并结合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时的学籍学历校验结果进行了汇总。现提醒考生注意如下情况:

一、校验中发现的三类常见问题

1、不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如:报考MBA毕业后工作年限不够;报考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往届生无执业医师资格证;大三学生不能以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等。

2、报考信息填写有误需要修改才能报名

如:单独考试考生填报专业不符合“单考招生简章要求”;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填报专业不符合“专业学位”;非研究生班考生填报专业属“限招研究生班专业”等。

3、学历或学籍信息校验未通过

如:姓名、身份证号查无学籍;姓名、学历证书编号查无学历等。

二、需要提交材料才能报名或准考

1、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查无学籍或姓名、学历证书编号查无学历),应及时到权威机构进行学籍学历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现场确认时未能提交认证报告的,不予现场确认。

2、报考武汉大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往届生须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

3、在校研究生,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应届生报考会计专硕和金融专硕在职研究生班须提供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往年考试违规或作弊考生,须提供书面材料,叙述本人往年考试违规的基本事实及思想认识,并保证在2016年研究生入学考试中诚信考试。

外考点的考生要按照当地考点的要求进行确认,网报信息有误的考生须将执业医师资格证、在校研究生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应届生报考会计专硕和金融专硕在职研究生班的定向单位同意证明于2015年11月11日前传真至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027-68754125。

武汉大学考点(报名号以“4201”开头)网报信息有误的考生须持相关证明材料于2015年11月09日-11日到武汉大学研究生院三楼大厅进行现场审核(详见后期网上确认公告)。

三、说明:

1、本公告仅列出部分常见问题的校验结果,供考生核对或修改时参考。附件内容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站内短信”发送,请考生注意接收。

2、学历证书编号:请填写“学校编号”或“证书编号”。通常为16位以上数字,前5位为颁发证书的高校代码。请勿填写证书序号(即No:XXXXX)。

3、网报期间,除“报考点”、“报考单位”及“考试方式”等信息外,已提交的网报信息,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硕士网报系统进行修改。但“报考点”、“报考单位”及“考试方式”一经确认,将不允许修改。如需变动,考生无需再注册,在国家网报时间内重新网报即可。

特此公告

附件:武汉大学2016年硕士招生网报数据校验提示

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201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