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中央综治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立法研讨”闭门会议在京召开,作为中南地区高校唯一参会代表,法学院教授康均心在会上第一个发言。
康均心在发言中提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立法必须讲究科学立法,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的原则。要解决好四大问题:在立法定位上要处理好党法关系,解决好政法委与政府及相关执法主体的关系问题;在立法模式上,厘清这是一部社会法而非部门法,适宜采用一体化的立法模式;在立法可操作性上,要解决好与其他相关法律的衔接,以及建立完善的配套措施;在法律责任上,要建立起民事、行政、刑事相衔接并且渠道畅通、多层次的责任追究体系,充分发挥刑法作为所有法律的最后保障法的功能。
康均心一直从犯罪防控的视角关注并研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问题。2011年,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两个《决定》20周年之际,康均心发表了《从“综治”到“法治”:犯罪控制的科学之路》,呼吁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走向法治轨道,引起中央综治办的高度重视。
2015年,中央综治办致电康均心,特邀其参与负责有关立法起草调研工作。康均心受命起草了立法建议及其草案,立法建议被作为提案提交2016年全国两会。据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将于2017年出台。
(通讯员:王冠 编辑:陈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