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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学位办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研讨会在我校召开

时间:2014-04-21 01:00:00    来源:    点击:

国务院学位办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研讨会在我校召开

4月18日上午“国务院学位办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研讨会”在我校研究生院召开。国务院、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质量监督与信息处处长徐维清、副处长郝彤亮,湖北省教育厅学位办主任韩习祥出席会议。武汉大学研究生院院长周叶中、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冯征、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胡承孝、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段锐、湖北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肖德、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刘静及我校研究生院部分领导参加了研讨。

徐维清在会议的开始强调了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对保证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重要意义。他指出,教育部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召开此次研讨会的目的在于广泛听取一线研究生教育管理者对开展学位授予点合格评估工作的意见与建议,以便各高校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的要求下认真推动此工作的开展。随后,郝彤亮对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方案进行了详细介绍。

参加本次研讨会的各高校研究生院负责人对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方案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各抒己见,提出了自己的意见与建议。武汉大学研究生院院长周叶中指出,要做好本次评估工作的动员工作,避免评估走过场;要借此次评估的契机,促进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的良性互动;要把人才培养质量,而不是将科研水平置于核心地位,克服以往重量轻质、见物不见人的不良导向。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冯征认为,本次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意义重大,开展周期性和常态化的认证和评估,将打破学位授权点的终身制,能有效的推动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制度的建设;自我评估过程中,培养单位必须加强自律,保证自查总结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同时,为便于同行与公众监督,自我评估总结报告要在指定信息平台上向社会公开。参会的其他人员也就此次评估工作的实施细则、工作推进中可能面临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意见与建议。

研讨会的最后,韩习祥指出,这一次的评估工作在于引导学位授予单位由过去的被动接受评估转向一种日常的主动、自发的内在评估,要强化常态性的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建立持续的质量评估机制;要把此次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与学科评估、人才培养质量和科研成果转化结合起来,提高效率、保证评估质量;相关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经费保障工作,确保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

据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决定于2014年启动对全国学位授权点的合格评估工作,评估分为两个阶段:2014——2018年学位授予单位在自我评估的基础上,按要求撰写各学位授权点的《自我评估总结报告》,并在指定的信息平台上向社会公开;2019年教育行政部门在学位授予单位自我评估的基础上,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学位授权点进行评估。此次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力求实现以下几个转变:一是,评估主体由过去的政府主导转向以培养单位自评为主,充分发挥第三方同行专家的作用;二是,不制定统一刚性标准,不设立繁琐的程序,鼓励高校结合自身学科与培养特色自我举证和自我诊断,最大程度上保护培养单位的自主权和特色;三是,允许评估内容突出人才培养的质量、特色和效益,淡化量化规模指标,力求使评价导向从过去的“重科研”转变为以人才培养为核心。总的来说,本次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以尊重多样性、简化程序、注重实效为原则,不仅吸纳了国际上通行的评估理念、制度与经验,而且也充分兼顾了我国现阶段高等教育体制与高等教育发展的特殊性。

(研究生院办公室李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