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姜刈非)武汉大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2023年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次、第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优势,积极推动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国优计划”)试点工作的实施,吸引教育情怀深厚、专业素养卓越、教学基本功扎实优秀人才从教,为进一步健全中国特色教育教师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亲自抓试点工作的实施,通过召开校长办公会、工作推进会、专题会等,对学校“国优计划”研究生的招生规模、招生类型、培养模式以及保障体系等进行决策部署。成立由学校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副校长任组长、由学校重要职能部门为成员的“国优计划”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试点工作。各相关单位按要求成立工作专班,根据任务分工方案安排专人落实相关工作,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
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建立联动机制,由研究生院、本科生院以及各相关招生培养单位协同部署推进“国优计划”招生工作,确保“选得好、培得优”。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定期召开“国优计划”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建立跟踪督办机制,将“国优计划”试点工作的推进情况列入学校年度重点督办事项,实行“台账式”管理,确保工作落实落地。
广泛宣传引导、坚持优中选优。通过召开座谈会、开展两轮报名摸底、“点对点、一对一”分院系动员部署等方式,在师生以及各相关培养单位中广泛开展“国优计划”政策宣讲,为高质量遴选奠定基础。规范遴选程序,由各培养单位严格按要求组织申报材料审核以及综合面试工作,并基于申请人学科素养、专业能力、教学发展能力、思维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综合表现择优录取,切实落实“优中选优、严格规范”的遴选要求。
整合优势资源、突出培养特色。在优化校内学科调整时,保留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硕士学位点,为“国优计划”研究生培养提供保障。组建教育教学专家组,整合校内优势学科资源,为“国优计划”研究生系统设计教师教育模块特色课程。创新推行“四导师”制,为入选研究生遴选德育导师、学科导师、教育学导师和实践导师,强化专业素养培养与教学基本功训练。充分利用学校优质生源基地、实习实践基地等资源,与省内外中小学建立联系,积极探索与各地优质中小学的“订单”培养合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