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李洋、肖湘衡)6月17日,武汉大学第十一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召开,审议2023年6月学位授予、导师遴选、学位点新增及撤销等事宜。校党委书记黄泰岩,校长张平文,副校长周叶中、唐其柱、宋保亮及其他委员共33人参加会议。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及研究生培养单位100余人列席会议。
会上,校学位办汇报了本次学士、硕士、博士及导师遴选的基本情况,各学部代表分别对本学部会议情况进行了汇报。经与会委员审议、表决,同意授予博士学位1291人、硕士学位5683人、学士学位6409人;同意新增研究生导师533人。
会议还介绍了2023年新增及撤销学位点申报及前期审核工作,七位申请新增学位点负责人分别进行了汇报。与会委员针对学位点新增及撤销事宜进行了重点讨论,并投票表决,同意拟自主审核新增4个博士(硕士)专业学位类别、拟撤销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
张平文指出,今年是学科建设年,一级学科博士学位点要更加重视建设质量,保持总量稳定;交叉学科以建设博士点为重点,要凸显学校的学科优势;专业学位硕士点要结合社会需求和学校特色,发挥规模优势;基础学科以学术学位点为主,鼓励应用型学科设置博士专业学位类别。他强调,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是一个仪式感很强的会议,各位委员为保障学位授予质量,认真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在今后工作中要从三个方面加强建设:一是要准确定位校部院三级学评会职能,理清各级学评会的权利和义务,发挥实质作用。校学评会加强规章制度的制定,院、部学评会在导师遴选、授予学位过程管理和学位论文质量评定等事项中加强把关;二是学评会要在履行学位评定基本职责的基础上,根据不同主题,分类、多次召开会议,尤其是学位点新增和撤销事项要充分准备,给予学评会委员更多时间讨论、决策;三是学评会是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这一重要事项的决策、评议机构,各位委员要站在学校高度来进行审慎评判,以更强的主人翁精神,促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高质量发展。
(摄影:龙泉 实习编辑:陈雨燕 编辑:张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