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大研字(2004)17号
学位授权点是学科的基本元素和载体,学位授权点建设是学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加强学位授权点建设,实现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跨越式发展,提升学校的核心竞争力,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
为尽早实现学校确立的创建国内外知名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发展目标,必须进一步加强学位授权点建设。
(一)学位授权点建设必须有利于出人才出成果,有利于学校总体目标的实现,有利于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需求;必须坚持与国家级(省级)重点学科、国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相结合,与人才培养、导师队伍建设相结合,与优化结构、发展规模及科学配置资源相结合;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具有学校特色的科学发展观。
(二)学位授权点建设要从单个博(硕)士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向一级学科博(硕)士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和建设转变;学位授权点建设从扩大规模向调整结构、重组资源和提高质量转变;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从学术地位向工作岗位转变;学位授权点建设的日常工作从向上申报向向下评估转变;将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
(三)调整结构,打造精品,确保质量,提高效益。从推进学校整体发展的战略高度,面向地方和国家经济建设主战场,构建符合校情、布局合理、特色与优势鲜明的学科体系,构建完善的学位授权审核体系和学位授权点质量保证体系。
二、加大学科调整力度,优化结构,科学布局
(四)学校在总体发展战略中优先考虑学位授权点建设,在加强基础学科建设、发展基础学科优势的同时,优先发展高新技术和新兴学科,大力发展应用性学科,形成优势学科与特色学科相统一、基础学科与应用学科相结合、传统学科与新兴学科相促进、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格局,建立学科群、学科点和学科方向相互促进的学科创新体系。
(五)学位授权点布局调整要按照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思路,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和而不同、扶优扶新、优胜劣汰、宁缺勿滥的原则。学位授权点结构调整应体现学科研究水平的提高、研究内容的深化、学科的交叉、综合与开放,以及培养目标的多元化等目标。
(六)加强学位授权点规划立项建设。学校、各院系和各学位授权点制定详细的学位授权点建设发展规划,规划应具有前瞻性、科学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并使其成为学校整体发展和学科建设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今后学位授权点的申报重点放在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上。已拥有一级学科博、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培养单位应根据自身特点和资源配置状况,在适当增设专业目录内二级学科的同时,充分利用目录外二级学科自主设置权,设置反映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迫切需要的、符合本学科发展趋势的新的二级学科或学科方向,在发展中形成优势和特色。
(七)大力发展专业学位,调整学位结构。今后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申报的重点是公共卫生、教育学、信息管理、EMPA等以及工程硕士授权领域的扩展。
(八)坚持扶优扶新,加强检查评估。对于具有优势和特色的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和建设,要通过重大项目(重点项目),重点投入,加强建设。对于目前尚弱但很有前途的新兴学科,要加大扶持力度,使其尽快成长为优势和特色学科。加强学位授权点的检查和评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对于整改后仍未达要求的学位授权点,要暂停招生或取消该点。
三、加强学术带头人和创新团队建设
(九)坚持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思想,构建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风气,培植和营造创新探索、敢冒风险、宽容失败、尊重不同学术观点的学术氛围,形成符合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律的导师评价体系与奖励制度,激励和引导导师追求真理、开拓创新。
(十)优秀的学术带头人是决定学位授权点在国际国内所处地位的关键性因素,在学位授权点建设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优秀的学术带头人应具有深邃的学术眼光,深广的学术气度和深厚的学术底蕴;具备伯乐眼光和人梯精神,以及优秀的指挥协调能力和团结协作、勇于创新的精神;具有高尚的师德、师能、师风和师魂。学校将采取培养与引进相结合的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培养、引进和扶持学术带头人,尤其是具有优势的传统学科和具有强大生命力的新兴、交叉、边缘和应用学科的中青年学术带头人。
(十一)加强学术梯队建设,组建优秀的创新团队。加强对导师的培训,提高导师的外语水平与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获取信息的能力,为导师及时了解国内外学科发展的前沿问题及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最新发展趋势创造条件。学术梯队建设必须以创新为主导,在科研方向、学历、学位、学缘结构上进行调整。
1、创新研究方向,并使之符合学科发展的内在规律和趋势,以及人才培养多元化的需要。要积极引导、要求导师与时俱进,紧紧追踪和瞄准学科前沿,注重现实问题研究,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需求,及时调整科研方向。
2、积极采取措施改善研究生导师博、硕士学历、学位的比例,至2010年,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导师应占导师总数的60% — 80%。
3、改善导师的学缘结构,坚持积极培养和大力引进相结合,尤其应逐步加大从国外或国内其他大学或科研机构引进导师的比例。每年有组织地送派一批导师到国内外一流大学深造。提高兼职导师的比例,聘请具有学术背景的政府领导、企业家、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等各类专家参与学校研究生培养和科研工作,实现导师队伍多元化。
(十二)实行博士学位授权点建设负责人制度。每个博士学位授权点民主推荐一名专家作为该学位点建设的负责人,实行任期目标管理。学位授权点负责人应领导和协调该点的导师遴选、研究方向设置、学术梯队建设,以及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授予、评估等方面的工作。学校把学科授权点负责人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
四、推进培养制度和学位工作创新,提高培养质量
(十三)研究生培养是学位授权点的核心任务,是衡量学位授权点建设成效的重要指标。要根据不同学科门类和不同类型、不同规格、不同层次研究生教育的特点,构建有利于高层次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的培养机制。要淡化专业、打破院系壁垒,使国家重点实验室、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国家级重点学科作为培养交叉、新兴、边缘、应用学科的培养和科研平台。
(十四)倡导跨学科、跨学校、跨单位、跨国度联合培养研究生;充分发挥导师指导小组分工合作、集体指导的作用;鼓励导师因材施教,注重研究生的个性发展,注重奇才、偏才、怪才的发现与培养,充分调动研究生学习和研究的积极性。
(十五)各学位授权点在研究生培养工作中应牢固树立质量和创新意识,不断探索和建立有利于优秀人才快速成长和脱颖而出的新机制。要严格遵守学位论文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学位论文选题的高起点,把好学位论文质量关,提高学位论文创新水平。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评选已成为学位授权点建设与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要把培育全国优秀 博士论文作为学位授权点建设的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来抓。国家重点学科和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应在 全国优秀 博士论文创建中发挥更大作用。各学位授权点要对优秀博士生进行重点培养,强化集体指导,从论文选题到论文完成的全过程进行跟踪投入。学校和各培养单位要加大全国优秀 博士论文的奖励力度,建立行之有效的 全国优秀 博士论文孵化机制。
五、加大条件建设,夯实培养平台
(十六)加大经费投入。学位授权点建设经费要列入学校整体发展和学科建设规划。学校每年拿出不少于800万元作为学位授权点建设的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新兴、交叉和应用学科学位授权点建设,建立立项申报、专家论证、学校审批等制度。
学位授权点建设专项资金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并实行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加强经费投入和成果产出的监督、检查与评估。对在中期检查、评估中成效显著的可追加经费,不合格的则终止投入。项目负责人的业绩与年终考评挂钩,项目建设的优劣与年终评优挂钩。
(十七)改善培养条件。学校应加大研究生培养条件建设力度,改善研究生的学习、研究和生活条件,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提供物质保障。实行研究生培养经费专款专用。学校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改善导师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六、加强检查、评估工作,健全竞争、激励与约束机制
(十八)大力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工作,以评估促进学位授权点建设质量的提高。根据不同学科、专业和不同学位类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多元化的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以及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导师队伍建设、培养条件等方面对各学位授权点的建设情况进行定期检查、评估,并实行评估结果通报和奖惩制度。各培养单位和学位授权点应积极、主动开展自我评估工作,通过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充分发挥评估的导向、诊断、监督、激励功能。
(十九)进一步强化各级学位评定委员会的职能,充分发挥其在学位授权点申报、建设和评估等方面的作用。各培养单位成立研究生教学督导组,对各学位授权点的建设状况进行检查、监督与评估。
(二十)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理论和技术研究,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评估队伍,使学位授权点评估工作进一步科学化和制度化。加强评估数据信息系统建设,提高评估效率。要充分吸收校外专家参与有关学位授权点评估,必要时可将有关评估工作委托给社会中介评估机构。
七、强化管理,提高效率
(二十一)在学位授权点建设过程中,要强化以人为本的观念,形成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宽容人、团结人的氛围。
(二十二)实行和完善多级管理,明确职责,岗位到人,从组织上保证学位授权点建设工作的开展。
(二十三)采取各种措施,选拔和培养适应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要求、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和较强实际工作能力的各种类型、各种层次的优秀管理人才,努力提高管理人员的政治与业务素质,建设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管理队伍。
(二十四)改善管理方式和手段,使学位授权点的建设与管理逐步实现信息化、规范化、制度化和专业化。
(二十五)加强管理评估,提高工作效率。每学年末,研究生院要在各培养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对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进行绩效测评,并将其作为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以进一步改进工作,提高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