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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下半年博士学位论文“网上评议”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10-08 00:00:00    来源:    点击:

全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16年下半年博士学位论文将继续通过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教育部学位中心)“学位论文网上评议开放平台”进行校外专家“双盲”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评议范围和时间

(一)“网上评议”范围

2016年下半年申请博士学位的全部学位论文。

(二)“网上评议”时间

全部博士学位论文须于10月31日前,以个人或院系为单位到研究生院学位工作处217室提交相关材料。

二、网上评议需提交的材料

(一)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网上评议”申请表(纸质,需签字、盖章),见附件1。

(二)三个电子文件:(1)论文基本情况数据库(word或excel版);(2)论文原文(不写学生姓名和导师姓名,去掉论文致谢部分,论文格式为PDF格式,不超过20M);(3)论文摘要(PDF格式,应与论文原文的中文摘要一致),学生须现场签名登记。

三、网上评议工作要求

(一)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网上评议”工作,“网上评议”论文必须先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

(二)格式要求见附件2《学位论文送审平台评审材料提交格式要求》。

(三)论文一经提交不得撤回,一般30日内可收到评阅结果。“评阅书”电子文档先由学位处下载存档,并及时通知学院并转发评阅结果。

(四)“网上评议”工作量较大,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高度重视该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做好组织工作,避免学生集中排队,请事先沟通约定时间。

四、其他

(一)每篇论文由教育部学位中心聘请三位专家(单证和同等学力另算)完成“双盲”评审,每篇论文共需支付评审费共计1200元。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先将报销单(一律不收现金)交至研究生院,再由学校财务全额上交至教育部学位中心。

(二)10月31日以后博士学位论文“网上评议”提交工作仍继续进行,但专家评审时间延后,可能会影响到上半年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因此请各博士研究生在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的前提下,尽早安排送审时间。

联系电话:68754152

联系地址:研究生院学位处217办公室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工作处

2016年10月8日

附件1: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网上评议”申请表.doc

附件2:学位论文送审平台评审材料提交格式要求.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