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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开学研究生教学安排的通知

时间:2019-02-15 11:27:56    来源:    点击: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在即,请各培养单位按照研究生课表安排认真做好开学前的教学准备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前通知任课教师及上课学生根据课表安排的时间与地点上课,并做好课堂教学检查工作;根据校历安排,研究生217日报到注册,18日(第一周周一)正式上课;按照《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堂教学检查的通知》精神,严格进行课堂教学检查;上课时间、地点发生变动应提前上交调课申请,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

二、本学期硕士英语开设对象为2018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外语学院、医学部除外);《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课程开设对象为2018级专业学位(人文社科类)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公共课开设对象为2016级“3+3”、2017级“2+3”和2018级“1+4”硕博连读研究生。

三、开学4周内所有课程须在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网上选课或学生名单添加,第5周将关闭系统中更改学生名单开关;开学两周内可办理本学期课程缓修缓考、旁听申请,逾期不再办理

四、通知任课教师在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及时录入上学期期末考试成绩,第10周将关闭录入成绩开关。

五、根据培养方案对研究生课程学习情况进行核查,并进行课程预警,务必要求研究生在毕业前一学期完成所有课程学习;各培养单位在3月底之前完成本学期拟毕业研究生的课程成绩清查工作,对未修满课程学分以及未达到其他毕业要求的研究生予以告之并做好延期毕业准备。

六、非全日制研究生公共课统筹安排在本学期进行,各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单位需按《关于武汉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课程教学及考试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认真组织教学,严把质量关,确保非全日制研究生教学质量。                                    

                                  

      研究生院培养处

                                   2019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