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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告

时间:2016-03-17 00:00:00    来源:    点击:

根据《武汉大学2016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为切实做好我校2016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政策

招生工作坚持“自愿报名、统一招考、自主划线、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生计划

教育部下达给我校2016年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40人。

三、录取与参加复试的人数比例为1:1

四、复试基本要求

(一)复试分数线

统考、法硕联考初试总分不低于245分或管理类联考不低于147分;且单科不低于30分(参加复试考生名单见附件)。

(二)调剂复试

1.调剂基本原则和要求:须符合国家有关调剂政策和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报考条件。接收调剂专业限我校专业学位专业(专业代码第3位为数字5)。纳入“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2. 调剂分类:

(1)校内调剂: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其初试成绩须达到我校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分数线。

(2)校外调剂:原则上调剂生源的毕业与报考单位均为高水平大学,且初试成绩须达到我校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分数线。

调剂申请截止时间:2016年3月23日。考生直接向培养单位寄送《调剂申请》,经培养单位审核同意,报研究生院批准方可参加复试。

五、复试录取程序及要求

遵照培养单位招生领导小组批准的本单位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特此公告

附件:复试考生名单(不含调剂)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

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201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