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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年01月05日 发布者: 来源: 查看次数:
经武汉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届十三次会议评审,决定授予韩晴等441人博士学位,具体名单请见附件。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现对博士学位授予名单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4月5日前向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工作处反映(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7-68754152;邮箱:314601684@qq.com)。
附件 授予博士学位名单.docx
武汉大学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