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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

时间:2011-12-29 00:00:00    来源:    点击:

一、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学位〔2009〕10号)的规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分为学科门类和一级学科,是国家进行学位授权审核与学科管理、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学位授予与人才培养工作的基本依据,适用于硕士、博士的学位授予、招生和培养,并用于学科建设和教育统计分类等工作。学士学位按本目录的学科门类授予。

二、本目录是在原《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颁布)》的基础上,经过专家反复论证后编制。

三、本目录中注明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一级学科,可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此类一级学科授予学位的学科门类由学位授予单位的学位评定委员会决定。

四、本目录中学科门类和一级学科的代码分别为二位和四位阿拉伯数字。

五、附《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

  01哲学

  0101哲学

  02经济学

  0201理论经济学

  0202应用经济学

 03法学

  0301法学

  0302政治学

  0303社会学

  0304民族学

  0305马克思主义理论

  0306公安学

  04教育学

  0401教育学

  0402心理学(可授教育学、理学学位)

  0403体育学

  05文学

  0501中国语言文学

  0502外国语言文学

  0503新闻传播学

  06历史学

  0601考古学

  0602中国史

  0603世界史

  07理学

  0701数学

  0702物理学

  0703化学

  0704天文学

  0705地理学

  0706大气科学

  0707海洋科学

  0708地球物理学

  0709地质学

  0710生物学

  0711系统科学

  0712科学技术史(分学科,可授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学位)

  0713生态学

  0714统计学(可授理学、经济学学位)

  08工学

  0801力学(可授工学、理学学位)

  0802机械工程

  0803光学工程

  0804仪器科学与技术

  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可授工学、理学学位)

  0806冶金工程

  0807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0808电气工程

  0809电子科学与技术(可授工学、理学学位)

  0810信息与通信工程

  0811控制科学与工程

  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可授工学、理学学位)

  0813建筑学

  0814土木工程

  0815水利工程

  0816测绘科学与技术

  0817化学工程与技术

  0818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0819矿业工程

  0820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0821纺织科学与工程

  0822轻工技术与工程

  0823交通运输工程

  0824船舶与海洋工程

  0825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0826兵器科学与技术

  0827核科学与技术

  0828农业工程

  0829林业工程

  0830环境科学与工程(可授工学、理学、农学学位)

  0831生物医学工程(可授工学、理学、医学学位)

  0832食品科学与工程(可授工学、农学学位)

  0833城乡规划学

  0834风景园林学(可授工学、农学学位)

  0835软件工程

  0836生物工程

  0837安全科学与工程

  0838公安技术

  09农学

  0901作物学

  0902园艺学

  0903农业资源与环境

  0904植物保护

  0905畜牧学

  0906兽医学

  0907林学

  0908水产

  0909草学

  10医学

  1001基础医学(可授医学、理学学位)

  1002临床医学

  1003口腔医学

  1004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可授医学、理学学位)

  1005中医学

  1006中西医结合

  1007药学(可授医学、理学学位)

  1008中药学(可授医学、理学学位)

  1009特种医学

  1010医学技术(可授医学、理学学位)

  1011护理学(可授医学、理学学位)

  11军事学

  1101军事思想及军事历史

  1102战略学

  1103战役学

  1104战术学

  1105军队指挥学

  1106军制学

  1107军队政治工作学

  1108军事后勤学

  1109军事装备学

  1110军事训练学

  12管理学

  1201管理科学与工程(可授管理学、工学学位)

  1202工商管理

  1203农林经济管理

  1204公共管理

  1205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

  13艺术学

  1301艺术学理论

  1302音乐与舞蹈学

  1303戏剧与影视学

  1304美术学

1305设计学(可授艺术学、工学学位)

附: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

0251 金融 0853 城市规划

0252 应用统计 0951 农业推广

0253 税务 0952 *兽医

0254 国际商务 0953 风景园林

0255 保险 0954 林业

0256 资产评估 1051 *临床医学

0257 审计 1052 *口腔医学

0351 法律 1053 公共卫生

0352 社会工作 1054 护理

0353 警务 1055 药学

0451 *教育 1056 中药学

0452 体育 1151 军事

0453 汉语国际教育 1251 工商管理

0454 应用心理 1252 公共管理

0551 翻译 1253 会计

0552 新闻与传播 1254 旅游管理

0553 出版 1255 图书情报

0651 文物与博物馆 1256 工程管理

0851 建筑学 1351 艺术

0852 *工程

  注:名称前加“*”的可授予硕士、博士专业学位;“建筑学”可授予学士、硕士专业学位;其它授予硕士专业学位。